在市区工龄超过30年,又在园区新单位上班超过5年,年假按照国家法律应该享受多少天?我目前只有5天,还有我只能每个月休息4天,哪怕是一个月五个星期也只有4天,这样算下来,年假等于没有,一年真好多出五个星期,多出5天,企业所谓给我的年假了,企业这样做违法吗?请园区人社局有关部门回复一下,还有你们那个62888222,电话是打不通的,忽悠人的。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你可查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你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维权,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西侧。2018年1月30日
工龄需要有社保、合同或其他的法律文件证明。开始工作的头几年没有社保,也没保留什么文件。自己说的工龄公厂不认可的。楼主,你有啥证明文件?
劳动手册上详细记载的,我是工龄超过35年,企业等于不给我享受年假,问下企业这样做法,违反不违法,市区肯定是15天/年,因为国家硬性规定,就是不知园区什么政策
还是拉个缴费明细比较好,劳动手册上的估计单位都不认的
谢谢你们真的要来维权了企业太过分了
2018-1-29 17: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