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伞兵882017-06-29 20:01:57楼主[咨询投诉] 居民住宅小区边开餐饮店即不合法也不合理 "小伞兵88“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答复如下:新区环保分局回复:5月27日,收到市民信访件反映朝阳路与常胜路交叉口有饭店安装的排烟管道紧挨5幢1单元住户,一旦开始营业将对该处居民造成影响。 经现场调查,该处用房的独立商业用房,有华源上海城物业出租给太仓经济开发区科宏餐饮店,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批发、零售食品。该店提供台式快餐服务,现尚未营业,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从厨房外侧延伸至楼顶。已要求该店:1、将排烟管道向常胜路侧延伸,确保排放口与居民楼距离达到20米以上;2、将面面居民楼的门窗全部封闭,减小经营噪音对居民影响;3、将排烟管道进行隔音棉包裹处理,减少管壁震动对居民的影响。我局将对该店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小伞兵88"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答复如下:新区环保分局回复,已同太仓市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再次前往,重申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延长油烟排放口,确保与居民楼距离超过20米,对排烟管道和风机采取相应的消声降噪措施,并立即整改。"小伞兵88”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答复如下:1.根据2015年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餐饮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六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报环保部门审批,该店基准灶头为5个,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根据2017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及太环发【2017】8号文件《关于简政放权,取消登记表项目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登记表项目实行网上备案,我局已要求该店进行网上备案。 2.《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中所述的“严格控制”,向上级环保部门咨询,上级环保部门答复,未对该描述有明确的释义 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我局已委托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处噪声源进行噪声监测, 监测结果为67.5分贝,超过二类区域日间噪声排放标准,我局已责令该店整改,整改完成后,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将对噪声源再次监测,看整改结果后再处理以上3个回复从一开始的将排烟管道包裹隔音棉,面向居民楼的门窗全部封闭并立即整改这是你们新区环保分局对该店的整改要求但他们做了吗?显然没有。到这次的回复是“”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处噪声源进行噪声监测, 监测结果为67.5分贝,超过二类区域日间噪声排放标准,我局已责令该店整改,整改完成后,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将对噪声源再次监测,看整改结果后再处理”那这个有没有时间上的要求?到底多长时间整改到位并公布监测结果。还有原来的整改要求包裹隔音棉、封闭面向居民楼的门窗还要求做吗?请给一个清晰,明确的回复。
1--部门回复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小伞兵88“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答复如下:该店油烟管道采用的是木制隔板隔音,现场监测一楼外侧一米噪声为58分贝,并未超标,该店风机及排放口噪声源确为超标,已要求该店进行隔音处理,时限为一周,监测时间及监测结果的公布要以太仓市环境监测站业务安排时间为准,门窗封闭是指营业期间不得开启,如砖砌封闭涉及改变原有建筑物构架和消防通道安全问题,需经得相关部门许可 . ...
楼主帖子已回复,请大家点击下方的“满意度投票”对回复内容进行评价,评价时限为15天。如楼主未及时做出评价,系统将默认满意。全部回复太仓市便民服务员1楼 "小伞兵88“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答复如下:该店油烟管道采用的是木制隔板隔音,现场监测一楼外侧一米噪声为58分贝,并未超标,该店风机及排放口噪声源确为超标,已要求该店进行隔音处理,时限为一周,监测时间及监测结果的公布要以太仓市环境监测站业务安排时间为准,门窗封闭是指营业期间不得开启,如砖砌封闭涉及改变原有建筑物构架和消防通道安全问题,需经得相关部门许可 . 一、以上最后一次回复是2017年7月6日到今天(2017.7.16)整10天了,风机排放口噪声依旧,并且看不到有什么整改迹像,想问问该餐饮店的整改什时候可以整改到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要求的噪音不超标,并公布监测结果。 二、即然相关行政部门去了不止一次了,为什么老是没有整改到位?从今年5月27日反映问题到今天(7.16)噪音依旧和原来一样大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小伞兵88“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答复如下:高新区环保部门多次前往该店,对该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并要求该店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及相关整治措施,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店要么推诿扯皮,要么敷衍了事,对本部门的要求置若罔闻,置之不理。7月20再次前往该店,该店只将油烟排放口向东延长,太仓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风机噪声数据为64分贝,仍然超标。我局将提请相关执法部门对该店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2017-7-16 15: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