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五卅路商户求助信

2023-9-1 12:07: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五卅路体育场商户的求助信
过程:
2010年6月,时任苏州市委书记一行来五卅路实地考察并调研,2010年6月27日《姑苏晚报》刊登了五卅路将适度改造、国庆竣工,大力扶植繁荣有特色商业生态的相关文章和效果图。市相关部门也对全体商铺改造部位进行了测量。
2011年5月初,经过全体商户推举出的代表与董*同志为首的体育局领导的多次协商、体育局与全体东看台商户终于达成回迁方案,并承诺商户将于2012年底回迁经营。
2011年7 月,全体商户客服各种困难,在体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搬离,为老体育场改造工程如期进行做出自己的贡献。
2016年体育场改造工程竣工,在等待长达5年的时间后,2016年5月,苏州市体育局在未向商户出示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同商户签订了两年租赁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合同到期后的续租问题由甲方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再定”。全体商户回迁至改造后的商铺内重新开始经营。(面对客户长期流失及互联网网购快速发展的双重压力,生存难度剧增)
2018年3月,生意略有起色的商户们又将面临新一轮商铺租赁续约事宜。2018年6月,体育局却首次向商户出示“苏资管办字(2015)1号”会议纪要,以该纪要中有关“合同到期后商铺将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招租”的要求为由,决定2018年8月租赁期满后商铺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拍)租。商户屡次恳请体育局暂停公开招(拍)租进程并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遭到体育局的断然拒绝......
历史:
五卅路商铺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推向市场的,起初生意惨淡,经过广大商户不断的自我调整和努力,经过近二十年苦心经营,逐渐培育形成了在苏州独具特色的休闲服饰一条街,期间,五卅路商铺在九十年代末的苏州城市改造中因时任苏州市委书记陈**同志的意见得以保留,有益补充了苏州商业零售业态的多样性。
五卅路经营商户均为九十年代初、中期苏州国营单位改制潮中下岗、失业的苏州籍社会最弱势群体。他们凭借超越常人的毅力和吃苦精神,换来了全苏州市民共同分享的一个价廉物美的购物场所,是众多低收入工薪阶层为家庭成员购买服饰衣物的最佳选择。同时也解决了商户自身家庭和部分失业雇工人员的生计问题。本市报纸、电视等媒体都曾给予过多次正面的报道。他们按章纳税,遵纪守法,一直以较高的自觉性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调整和困难(多次因市政对五卅路道路整修而歇业,却从未要求过单位减免房租),没有给国家和社会增添负担。具统计,目前五卅路东看台商铺解决了近200人的生存问题。广大商户更是在五卅路行业协会的带领下,拿出微薄的结余积极参予各项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事业。
全体商户在长达近二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经济投入来装修店铺、采购备货。全体商户是在得到苏州体委的认可后,根据市场规则花费巨额转让费获得的店铺经营权。并且在转让获取商铺经营权时,是得到产权单位管理部门的指导、确认并且部分商户是向产权单位的财务部门缴纳了3000元/间的合同更名费后才得以更改承租人身份的!性质上类同于房卡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政府不能说无偿收回就收回的!
商铺回迁两年时间很快即将结束,面对体育场五卅路商铺将重新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拍租的决定,广大商户忧心忡忡,焦急忧虑! 让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原商户背负着沉重的经济负担去跟一身轻松的社会对象进行所谓的公平招租,这本身就是极度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也是广大商户绝对无法承受的。更何况当年的下岗失业商户如今已是年到50、55岁,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关乎民生的两会胜利召开之际,体育局却谋划以市里相关规定为由而将目前经营商户的经营权予以变相剥夺的话,前期巨额的转让费、长期积累的巨大库存、长达五年的在家失业等待、两年前投入新店铺的装修费等等都将在体育局本次即将举行的冠冕堂皇的公开招(拍)租的锤声中灰飞烟灭!这将是致命的打击!这将是三十二个家庭近一百多口人生存的丧钟!无疑将他们推向社会、推向绝路。他们的生计问题谁来解决?!社会稳定从何谈起?!一旦强行实施,必定会引发社会矛盾激化,制造恶劣后果。在此,我们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求救!向苏州市财政局求救!向整个苏州社会求救!我们不偷不抢、我们不拖后腿、我们自力更生!请求给我们一个能活下去的场所!!!
我们很无助!我们很绝望!我们要生存!我们要求助!
(全体经营商户):
63#夏*、67#张**、 69#刘**、 71#王**、73#曹**、 75#吴*、77#周**、
79#孙**、 81#夏*、 91#邢*、 93#孙*、95#王*、97#束**、 99#周**、
101#黄**、 103#郁**、 105#任*、107#薛**、 109#徐**、111#胡*、
113#胡**、115#吴**、123#巴**、125#梅**、127#于**、129#刘*、
131#胡**、 133#刘*、135#江**、137-139#周**、141#何*、147#周**
2018年6月25日
市体育局便民服务员 商户代表:你们的来信已悉,针对你们提出的情况我们进行认真的研究并核实了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来信中反映“五卅路体育场全体商户在得到苏州市体委(体育局)的认可下(部分商户还依据苏州市体委要求向其财务部门缴纳了3000元/间的合同更名费)”,根据我们查阅资料,原苏州市体委仅是为了规范五卅路体育场商户私自转租行为而收取了“更名费”,且信访所反映的“更名费”问题与苏州市五卅路房屋公开招(拍)租无任何法律关系。来信中反映“根据市场行情花费巨额转让费获得的店铺经营权,完全类似于房卡房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性质”,根据我们查阅资料,在财务档案中并未查到收取巨额转让费,同时也未查到相关协议合同。来访人所称花费巨额转让费获得的店铺经营权类似于房卡房使用无任何法律依据。来信中反映“2011年苏州体育场改造方案出台后,苏州市体育局未按照市相关拆迁规定对商户进行足额赔偿”的事实并不存在,经查阅资料,在2011年我们根据《苏州市古城区体育场租赁户清退办法》文件精神足额对商户进行了补偿。来信中反映“2016年5月苏州市体育局在未向商户出示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同商户签订两年租赁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合同到期后的续租问题由甲方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再定”,同时反映“2018年6月,体育局却首次向商户出示苏资管办字(2015)1号会议纪要,以该纪要中有关‘合同到期后商铺将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招(拍)租’的要求为由,决定2018年8月租赁期满后商铺将向社会公开招(拍)租。”事实为在2016年5月与全体商户签订合同时,我们已经向全体商户传达了“苏资管办字(2015)1号”会议纪要精神,明确告知全体商户合同期满后,所有门面将进入市场公开招租,且在此基础上签订了有效合同。来信中反映“苏州市体育局无视商户们长期巨大的经济投入,在未给予全体商户任何经济补偿的前提下,断然拒绝商户们续约的苦苦哀求。”我们认为你们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无任何法律依据。此外,我们与你们进行多次协商,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从多个层面上给予你们照顾,如租赁期限由原来的二年延长至五年;保持二年前起拍价不变;设立报名条件,需要持有符合相关业态营业执照才可报名参拍等等。综上所述,来信反映的内容无任何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反映的情况并不具有合法性。特此回复。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2018年6月28日

2018-6-25 07:28:1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