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9年1月开始发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是按照实际发放的数额比例缴扣的吗?以前是每年4月,7月按照上面平均工资调整的。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诺克萨斯2网友,您好!关于您问题中有关公积金部分的回复如下: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计缴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2018年度(2018年7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今年全市统一最高限额为21900元。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9-1-3 15: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