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区新注册的公司,由于不懂财税知识,登录电子税务局做新办企业套餐的时候,选择了一般纳税人。
因为公司目前没有业务流水及收入,报税也是在做零申报。想改为小规模,之前打过税务局电话咨询,答复说不能改回小规模。
在网上查过相关资料,根据财税{2018}33号文件,一般纳税人是可以转为小规模的。
想问下,为什么高新区税务局不能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发布时间:2018-04-08 17:04:00来源:【 字体:[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苏州市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之前对文件有误解,目前已了解相关规定。
如何删帖。。。。
2018-12-27 17: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