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7:22分,一辆黑色本田,浙cj0y29,在金枫路与花苑东路交叉口,由南往北过红绿灯,突然压实线变道,也没有打转向灯,我紧急制动,避免事故,此车危害公共安全,令人十分愤怒,我想在网上举报,可是好像没有类似深圳等地的市民随手拍举报的平台,只能通过本平台曝光这种违法行为,望有关部门严惩这辆浙cj0y29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感谢网友对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积极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他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举报人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市民应当持前述三种材料,至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举报,由接到举报的交警大队向市民出具《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受理回执单》,同时全面、及时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核查后,该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确实,即按照法定程序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这种车主太多了
实名举报很多人就不想麻烦了
2018-11-22 14: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