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目前针对商服用房交房,是否有具体的规定,具体方法和条例有哪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新建商品房(住宅和非住宅)是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建造实施的,建成以后,需要通过规划、住建、消防、燃气、供电、水务、园林等部门综合验收的,验收合格以后才能交付给业主,如果你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和非住宅)存在违规交付,请提供房屋具体地址及开发商直接向我们举报,举报电话:12345。你所咨询的“商服”用房的验收标准等同于新建商品房的验收标准。
2018-7-20 1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