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黄埭镇裴阳路菜场南大门17号维娜美容美体(吉庆批发部维娜对面三楼),经营者姓名叫刘**,1、该店无相关证照擅自经营销售保健食品,现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立案查处。2、该店所用免费体验券违法了格式合同。3、请贵局将立案情况,处罚决定书已邮件形式告知。本人qq邮箱425461974@qq.com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1、黄埭局工作人员已去现场核实,该店从事美容美体服务,现场并未发现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因负责人在外地,暂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我局会进一步核实。2、对于免费体验券违反了格式合同的举报,黄埭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投诉人,其始终未接电话,也未提供免费体验券,我局无法核实相关情况。3、立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告知,若存在不予立案或行政处罚结束的情况,我局将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以投诉人要求的邮件形式告知。相城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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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黄埭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这就是刘**那处使用的券,另外即使没有保健食品,但其场所架子上摆放的减肥茶都有,请问对方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请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理。
2018-10-19 22: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