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浒墅关惠丰四区安置房

2023-8-30 9:21:0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浒关龙华社区的居民。
首先在这里感谢政府,在短短三年的时间让我们住上新房,改善居住环境。对于新房我们甚是满意。
可是,由于在拆迁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导致年迈的奶奶即将要住进一个死人的房产里,心中不免瘆得慌。
当时拆迁办来登记收房的时候,将当时已死去多年的爷爷的名字写在了上面(收房时我们提供了当时爷爷活着的时候将房子卖给儿子之一的协议,)
不论怎么想,即使作为遗产也应该写奶奶的名儿,爷爷已故多年难道还有民事行为能力?
我们到处寻求解决的方法,却始终得不到解决,被各种部门到处踢皮球。拆迁办踢我们去镇政府、镇政府踢我们去公证处,公证处又有各种莫名其妙的证明文件要准备(爷爷父母的死亡证之类的,爷爷的父母都走了要七八十年了,这些材料要我们去那里整 )
老百姓办事儿真的是很困难,终于体会到什么叫要证明我爸是我爸,我是我。。。。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答复:你好,浒墅关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征收政策实施房屋征收工作。根据你的描述,你可能涉及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人已过世,需要变更定销商品房准购证持有人的情况。根据《苏州高新区〈定销商品房准购证〉持有人变更暂行规定》(该规定在征收项目启动时,每户发放的《政策服务指南》中有全文内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凭《定销商品房准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公证部门办理准购证持有人更名公证,而后办理定销商品房办证相关手续。【浒墅关镇】
希望能等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帮助。 告知我们这个事情要去找哪个部门处理,或者是怎样一个确切的流程 再此真心希望能得到一个权威的答复,让父母能相信这样就能把事情处理好。想让他们明白,捂着的不是自己的! 联系电话:13771745284
一、根据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时,原产权人去世的情况有两种,有两种情况,登记机关在为其办理权属登记时的处理方法也不同。 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政府办事人员的回复已经让我不相信网上找到的拆迁条例了

2017-12-9 13: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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