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个综合执法局的人员到我厂检查,他们自称是盛泽环保的,但是又没有环境监察执法证,还要求做笔录处罚。后来我多方打听,原来盛泽都是这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临时工做笔录,而笔录上签字的却是几个有编号的人,请问盛泽镇综合执法局这种未按法定程序实施处罚的行为应该怎么办?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盛泽综合执法局确认,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准,2012年盛泽镇作为全国试点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盛泽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区域性综合执法,集中行使区级行政执法机关的部分行政处罚类职能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涉及环保行政处罚类权限已于2012年8月24日经市政府(吴江市)发文下放并开始实施至今。盛泽镇综合执法局是盛泽镇人民政府的内设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活动,也是镇政府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的执行机构。由于日常执法工作需要,盛泽镇综合执法局招录了一定量的社会化用工人员辅助执法,但涉及处罚的都是由执有《江苏省行政法执法证》执法人员具体组织开展实施的。对于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谢谢您的关注!
综合执法局请的临时工
好多政府单位都是这样,形成行业潜规则了
你这种厂是违规的,回家睡觉吧
胆子肥的。居然敢质疑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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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出示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接受处理。
2018-9-29 13: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