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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投诉世茂玉珑花园物业

2023-8-29 0:57:1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七条我在投诉时就已上传,我也明了当中的条款,交房时预收12个月。以后按年缴纳,协议中的每次缴费时间是空着的。不知相关部门有没有看到,就如此避重就轻给予此回复,如何真正起到监管责任,这是在偏袒物业方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zhy505”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市房管处核查,现答复如下:经属地相关部门了解,《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服务费用,但是预收物业服务费用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琴川街道已经要求世茂物业在今后工作中做好解释工作,不断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取得诉求人满意。市房管处建议业主就交费日期与物业企业进行协商确定。谢谢。
“szhy505”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市房管处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属地相关部门了解,《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服务费用,但是预收物业服务费用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琴川街道已经要求世茂物业在今后工作中做好解释工作,不断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取得诉求人满意。市房管处建议业主就交费日期与物业企业进行协商确定。 谢谢。
物业企业违规,主管部门既然只需要建议?市房管处就不能要求物业企业停止提前预收物业费吗?

2018-10-12 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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