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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首套房的疑问

2023-8-28 20:50:2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问税务局的同志:关于首套房的一个问题。比方我现在只有一套房,可以享受抵扣个税的优惠。但是我过一段时间卖掉,置换一套房子,但是贷款还是按照首套房利率,请问这种情况还能再继续申报首套房优惠吗?谢谢!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根据您的表述,如果现有的房屋已有贷款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优惠,置换后的房屋应不符合首套房贷款利率。如您难以确定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扣除,也可以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认贷,所以阔以。
认贷,所以不可以,只要贷款过就不行了。
可以,无论你换过多少房,只要名下唯此一套,就行。
银行说,先写上去,系统自动联网审核的。
认贷款利率,只要贷款还是按照首套房利率,就可以享受抵扣。

2019-1-9 1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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