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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滥用公权力,百姓如何活命?

2023-8-28 20:08:3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我家的建房申请打了1请十年,为何我家的建房一批不准,2010是维修.同村的建房都建了3-4层,我家还是平房,为何?
2.我家的宅基地证上的土地,为何强行变成村道?越变越小,人家的越变越大,难道人善被人欺?
3.家里的缸、竹子、砖头被人偷盗,我打个围墙防盗,为何不行?为何同村的有300-400平的院子,我家不行?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你的房屋可按城镇民房翻建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原宅翻建平房。具体可至属地村委会了解详情。相城区阳澄湖镇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对比一下,难道我家命该住草屋猪棚,当官权贵者就理当住豪宅?如此美丽乡村建设,为政者还自鸣得意,政绩辉煌!
估计是空挂户吧,空挂户是应该严格限制不该翻建,现在有些地方太松了。
直接申请拆迁安置好了
不是空挂户!不要臆想!
那就是子女户口不在本地的老人户,按规定,这样的房子你只可以继承财产,房子可以按原状修复,但不能翻建,如果房子没人维修,倒塌的,则土地由村里收回。
你好象懂很多,子女户口的确是考大学时迁出,但又迁回了,所以不要再凭空臆想!
考大学出去,就是非农了,虽然过后迁回来,但是也会失去宅基地的使用。另外说明一点,我感觉我不是好像比你懂得多,是肯定比你懂得多。因为我见得多了。
你胡说八道,你所说的是90年此之前的事,计划经济时代,二元结构时代,国家对考上大学的包分配工作住房时代的事情!
从法律角度来讲,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只要不涉及拆迁或者政府禁止的行为,楼主的户口也在,应该是可以翻建的吧,这个好像和子女考大学没什么关系吧。但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性质不一样,涉及到的因素也很复杂,楼主没有介绍清楚有关情况,也就不好妄下结论了。
第十条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其中参军复员回迁、刑满释放回迁、读书回迁、结婚迁入人员等可以享有,其他迁入人员不享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中国哪块土地个人有所有权?不管里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这个还用说!说了是无知!
难道你觉的你买商品房,别墅上的土地你有所有权吗?
关注中!!!!!
物权法有明确规定,所有权是确权人所行使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商品房用地属于国有出让土地,商品房也是有明确的产权证的,在法定期间内,所有权人拥有处分的权利。但是,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国家法律规定禁止买卖的,因此宅基地的实际使用人没有处分权的。按照目前农村的风俗,儿子分家可以有独立户口,应该也会有宅基地的。女儿嫁出去可能就没有了。按照楼主介绍的情况,楼主的各项条件应该符合规定的,但是该宅基地户口究竟是那个实际使用人的,还要去村镇部门去核实一下原始的确权相关手续。
网友你好!你的房屋可按城镇民房翻建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原宅翻建平房。具体可至属地村委会了解详情。相城区阳澄湖镇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村委会能秉公按政策办事,我来这里发帖不是多此一举!期望从严治党到达农村的神经末梢!
如果详细回复,可能会涉及隐私。
这件事情上我需要隐私,所谓的稳私是打击报复,故意刁难,暗箱操作和权线交易耙不得人的勾当!!

2017-10-9 20: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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