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买了新区狮山峰的房子于2016/12/12日办了资金托管,卖家一直拖着不肯过户。当时房价约定是59.9万,网签合同上是50万所以我资金托管的是50万(全额付款),订房协议上写的付款方式是:卖家收到全部房款再交房。本来说好办好过户我把余下的9.9万当场付给卖家,但是过户那天卖家资料又没有通过已经是第四次了(之前已经来办过户三次资料都没通过),所以我要求卖家补齐过户需要的材料只要符合过户我当场就付余下的钱,现在卖家非要我先给他钱再过户不然不给过户。我提议补签一个协议内容是:只要卖家办好过户我当场付余款,但卖家还是不同意,12/26号是规定卖家过户期限的最后一天了他还是不肯来过户。现在我该怎么办?请问这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协调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
您所反映的出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过户登记义务问题,因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建议您与出卖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高新区国土分局)
2016-12-25 15: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