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康新村今年政府改造后,将原先的公共绿化改造成汽车位,增加了车位,但已经开始要求收费,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共用车库、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交纳汽车停放费;小区业主有权了解:
1.政府花钱改造的老小区惠民工程,改完后的汽车位本已牺牲了公共的绿化资源,小区居民的汽车位物业收费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存在乱收费?是否有批准,请物业公示批准文本于小区。
2.如果汽车位收费,这批费用又如何使用?需物业公示使用预算及后续使用的实际情况?需有关部门介入加强监管,不要让政府的惠民工程变成部分人的敛财渠道。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目前住宅小区造成业主们最大困扰的问题应该属停车位问题,在街道出资改造的基础上,富康新村的环境美了,秩序整治了、车有位可停了,老百姓们对此都拍手称赞。在此基础上,为更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在社区的牵头下召开了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大会讨论车位分配事宜,并进行公示。小区车位收费完全符合《苏州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且车位费远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车位费主要用于车位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管理等。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枫桥街道】
言下之意政府是为企业服务保驾护航!而不是在为缴纳税收养活他们的人民服务啦!而是把人民视作是一块肥肉一直在想法设法地搜刮!
2018-10-28 14: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