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劳动纠察大队工作人员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再次对劳动纠察大队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告知一些情况。1,首先是劳务派遣问题,我们公司是属于国企,加上昆山各分站点总员工大概300个,但是除部分大领导和省招,劳务派遣员工要达到250个左右,整个公司五分之四的人员全是劳务派遣。关于最低公司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国假加班120的问题,加班费不报不批的问题,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公司两百多个员工共同的问题,不管是邮政还是劳务派遣公司,难道就可以枉顾国家明文规定嘛。2关于邮政推脱是劳务派遣公司克扣工资的问题,这个传言我们之前也有听过,说是只要走劳务公司的,每个人劳务公司都会抽提成,一个人每个月300块钱左右。后来经过我的查证,完全无稽之谈。我有朋友现在与我邮政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上班,就是负责的邮政项目,他明确表示,这个是犯法的他们绝对没有,这个可以有关部门随便查,我们的工资全部都是邮政每个月打给他们,他们再打给各个员工,工资是邮政自己做,打给每个员工多少也是邮政自己做,只是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走他们账上走个流程而已。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是邮政另外打给他们的。所以请有关部门详查督促改正,我们不想知道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邮政公司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哪一方。我们只希望我们的合法权益能够保证。我们的基本工资,我们的加班费用。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针对市民反映事项,因涉及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员已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涉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市民有问题也可直接与我监察机构联系,联系电话:5523073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2018-12-2 12: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