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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物价局答复。谢谢!

2023-8-27 9:13: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
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修正版中对物业公司代收代交费用均有明确的条款。
贵局: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亦有确条款。并对违反法规的物业公司有执法权。
我是苏州市吴中区东润花园的一名业主,身份证11010119650*******,手机13701851280。
事实和数据:东润花园为2007年交付的住宅小区,住户需要缴纳的费用分为2个部分:物业费+代收代交费用。其中代收代交费用安邦物业公司一直要求住户按照0.8元/平米/月收取,
我来算笔账:
公共电费水费:0.15元/平方/月 x 12个月 x 70,000平方(小区共有7万多住宅面积,取整数)
= 126,000元/年
电 梯 费 用 :【220,000元/年(代收代交年总费用)- 126,000元(公共水电费/年)】 ÷ 12个月
÷ 40,000平方(二楼以上住户,总面积只少不多) = 0.1958元/平方/月
物业公司每年多收的代收代交费用:【0.8元/平方/月 - 0.15元/平方/月(公共水电费)- 0.1958元/平方/月
(电梯运行等实际费用)】 x 40,000平方(二层以上住户面积) x 12个月
= 218,000元/年
10年总计多收取:218,000元(每年多收的费用)x 10年 = 2,180,000元(二百多万元,理论数值)
以上是:法规,事实(交款发票收据,全小区二层以上的住户都一样)和数据。如需提供,请联系我。
请贵局答复。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建议您可提供相关证据、缴费凭证,直接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12358。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这个执法权在物价局,只能物价局来答复。
网友: 您好!建议您可提供相关证据、缴费凭证,直接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12358。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11-6 14: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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