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签订购房合同,2018年6月30日交房,开发商合同中写明税率11%,开发商发票上只开10%。要求退还1%的税,我们老百姓都是辛辛苦苦一大家子赚的钱才买的房子。开发商多收了税,真当我们老百姓好骗,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需回访。
市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504534900),您好!根据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从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纳税人应当按照通知以及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并计算税款。如您发现销售方存在少缴税款等偷漏税嫌疑,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因税率调整带来的价格争议,应以购销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为主要依据协商解决。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在开发商真牛,因为他们有钱。希望政府部门都监督监督。购房人真是弱势。
这家公司退款超级慢投诉过了
投诉如果没有用,就直接打中央巡视组驻江苏省举报电话号码
电话举报:025——83126565
信件举报寄:南京市1419号邮政信箱
2018-6-30 18: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