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物价局相关领导,我是南门路领秀江南商业用房的业主,在8月下旬收到物业保安的一张表格统计我们车辆的牌照,未提业主收费事宜,现在通知以后出入车辆全部收费,或者让我们业主长租车位,我们不是不通情达理,但是任何收费都应该有合法手续,我们要求看他们的收费依据和批复就拒绝出示。我们业主想要知道商业街的产权归属于全部业主还是物业,出售出租车位是否需要业主授权,收费标准是否需要公示,据物业经理表达,这个商业街停车位是姑苏交警大队委托物业管理的,我想知道这个商业街是否属于姑苏交警大队的管辖范围,姑苏交警大队是否有权利转让和委托该地方的管理权限,里面是否有利益输送。希望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在反映的南门路领秀江南商业地块停车场收费的有关情况,经姑苏区物价局调查发现,该处有业委会,此类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该处有业委会签订协议,并且进行了公示,不需要到本机关备案。至于具体如何操作及有关意见或建议,请向业委会反映。感谢您的参与!苏州市姑苏区物价局
xx经理经常干这种行为的,已经多年了,简直地头女毒蛇
2018-8-28 11: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