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常熟市王*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的一封信:尊敬的领导们,本人是苏州市常熟董浜镇徐市片区人氏,作为一个出生在60年代即将步入老年序列的平常人来说说目前本人就对应农村宅基地就地翻建政策的决定说下自己的看法。在当今习总书记领导下的党中央决策所贯彻的价值目标、法治取向及公民道德准则要求的制定下、全社会上下认真学习的情况。共产党人的担当、勤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表达形态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此过程中,由于中华民族人民一贯的传承和家风都是为了一个以百年大计为主的房屋问题和今后几十年农村环境和老龄化人口的突出问题,希望政府在把银山变成金山的同时应该慎之又慎,以下是本人讲讲目前批复,还是原地翻建的几个弊端和建议:缺点:1、存在几十年的邻里因地矛盾仍得不到解决和缓解(邻里房屋之间的通道在1.5米之内的很多,翻建拆建及材料运输都是问题),再拖几十年对社会的和谐及治安都带来问题。2、社会老龄化问题突出体现,农田得不到资源有效整合,对今后耕地机械化种植的推进产生阻碍。3、农村环境恶化,土地由于劳动力缺失,五六年后会慢慢黄花草遍地杂草丛生,整治费工费力,从人居角度和水利整治也是个大问题。优点:1、根据各镇各村的实际情况、产业导向,应调查勘验制定出移宅和保留之间的利弊,集中建宅一部分、依水而居一部分,这样荒芜的土地可有效的整合利用,估计土地实际可使用面积会增加30%以上。整治后的土地可选用工小的水稻种植等,留少量用于蔬菜种植。2、通过民意测试听证等活动达到目标,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达到人民和谐和美化的环境。3、有利于农业大面积的机械化耕作及水利工程的科学调正、造福子孙万代。4、避免了很多民生工程推进时的重复建设,省去很大国家财政经费。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调研、及时调正。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dgg”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董浜镇农村住房建设是按照市府办2018-165文件和董浜镇农村住房建设实施细则执行。您提到的优缺点,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推动“233”专项行动(常办发2018-118文件)即两创建三优化三提升行动,重点开展19项工作,将按实施方法逐步推进该行动的进程。感谢您的关注。
“dgg”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董浜镇农村住房建设是按照市府办2018-165文件和董浜镇农村住房建设实施细则执行。您提到的优缺点,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推动“233”专项行动(常办发2018-118文件)即两创建三优化三提升行动,重点开展19项工作,将按实施方法逐步推进该行动的进程。
感谢您的关注。
和稀泥,一错再错!
2018-12-4 10: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