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国家市监局发布《基于导航卫星的陆地定向系统校准规范》

2023-8-25 10:00:0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规范根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0《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规定的规则编写。
  引用文件
  《jb/t 9316—1999 大地测量仪器 强制中心机构配合尺寸》;
  《qj 2469—1993 标杆仪通用技术条件》;
  《gb/t 26596—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 大地测量仪器 术语》;
  《jjf1118—2004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校准规范》等等。
  校准用标准设备
  陆地定向系统
  使用陀螺等惯性器件,或采用其它原理进行方位角的测量。为了使用和校准方便,陆地定向系统上应安装有能够代表其方位角的瞄准镜。
  环境条件
  a)环境温度、湿度等应在被校陆地定向系统以及校准用设备的允许范围内,例如:某型陆地定向系统的工作环境温度-40°-+65°,相对湿度:100%不凝结;
  b)校准场地内应保持清洁,无影响校准的气流、杂光、振动、电磁等干扰源;
  c)其它环境条件见《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的相关内容;
  d)校准场地视野开阔,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不宜超过15°;
  e)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如电台、微波站等),其距离不小于200米;
  f)远离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送通道,其距离不小于50米;
  g)附近不应有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件(如大型建筑物等);
  h)地面基础稳定,便于架设测量型接收机。
  6.2 校准用设备
  校准用设备应经过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或校准,满足校准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