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里1号私房翻建三间都超高二十多厘米到三十多厘米!都没全部按公示图施工!墙上是有一扇窗的图!但开了二扇窗!为什么请给个说法!这是现已通过核实验收!证已发出!按什么实质数据通过合格验收!给个合理说法!我要问问规划局是有什么部门监督!我们老百姓不知找什么政府部门可有正确答复!
市规划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1.东升里1号其屋尖部分在建造过程确实存在有超高现象,当时已根据邻居反应责令其拆除,有多开窗户,当时已要求其封堵,如验收后又私自加高,或又私自拆除封堵的窗户,属业主擅自实施,根据《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职责分工,建议您向相应的城管执法部门反映(按属地原则,应由所属区城管执法部门受理)。2.如果网友依然判断市规划局违法,且市规划局违法行为侵犯网友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网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行政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行政诉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8-1-14 19: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