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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门有监督监管权

2023-8-25 6:01:2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昆山离婚增宅房审批,按要求申请了,却不知道现在处于哪个状态?哪个阶段?
总不能这样遥遥无期的等着。
所以请问下,哪个部门有监督监管权?
要是一直未收到回复,到哪个部门可以投诉?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千灯镇答复如下:市民你好:离婚增宅应具备以下条件:1.户口在组在册或享受股权分配人员;2.离婚申请对象确未享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具备以上条件的需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分户申请;4.符合条件的经村委会审核,报镇分户管理机构进行会商审批。因投诉人没有更全面的信息,所以我镇无法查阅到其申请后的程序情况,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可拨打千灯国土分局电话:5740989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您好,你的回复已收到,却并未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我问的是:所以请问下,哪个部门有监督监管权? 要是一直未收到回复,到哪个部门可以投诉?而不是问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因为已经申请了:昆山离婚增宅房审批,按要求申请了,却不知道现在处于哪个状态?哪个阶段? 总不能这样遥遥无期的等着。或者按您说的:符合条件的经村委会审核,报镇分户管理机构进行会商审批。 那请问下,镇分户管理机构会商审批需要多久,几周?几月?几年? 至于您说的电话不需要,已有。 难道昆山没有一个部门对此类事情有监督监管权? 以上盼复

2017-10-13 12: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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