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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薪年假的咨询,请劳动监察部门解答

2023-8-25 5:25:3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您好,本人2018年8月20日从原单位离职,离职时累计工龄已满10年。8月21日随即入职现单位工作至今,2018年已累计连续工作满12个月,期间没有一天间断。但现单位在计算2019年度带薪年假时,只给我4天带薪年假。现单位的人事部门解释说只有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才享受带薪年假!在本公司不满1年的情况下只能按比例折算,我想请问这个计算方法合理吗?我查阅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以我的情况,我对应的2019年度带薪年假应为10天。================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特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现单位的年假结算方法是否合法合规,本人虽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但在不同单位累计满工作1年且工龄满10年,按法律规定,我2019年的带薪年假是否是10天?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2019年全年年休假为10天。【高新区人社局】
闹翻了就是10天
网友,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2019年全年年休假为10天。 【高新区人社局】

2018-12-25 18: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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