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家是湘乡市红星村23组村民周芝兰,本有一个美好的家园,却被红星村23组村民罗林玉扰乱了这一切!8月26日下午罗林玉领着全家带上了各种利器对我家宅基地进行强占,态度极其恶劣,损毁地坪、菜地、水沟、粪池、打人并扬言杀我全家。
我家2008年拆除破旧危房,2009年建成新住房,于2010年8月9日颁发产权证书,就是避免日后矛盾,我家还有邻里的各个相关协议,然而罗林玉不顾事实,其目的就是要在我家地坪上强行修建车道,满足自己的私欲,更不顾道德的折损占有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多次像村上、派出所、昆办处理此事均无效!但是这里面最可爱的是执法部门在处理这事件当中,一直帮着他们要我家让出来给他们家做车道,而对我家遭受的损失以及打人事件只字不提,现在国家的政策是依法治国,我想请问各个部门的青天大人,拿什么理由让,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可心中无路之人,哪怕家大业大他还会觉得少,又怎会适可而止,但这也不能成为理由去做损人利己之事吧!对于我家来说这不是利益的低界思想了,这关乎我家的兴衰,我家的门风,我家的立身之本。一旦这种势气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其他人就会随之效仿,作风永远是我们望而生畏的东西,要靠人自觉去遵守。政府部门是国家的强大基石,是实事求是的为人们百姓排难解忧的,法律不是不法之人的"保护伞",更不是他们的‘左臂右膀’作为平民百姓的我们相信正义的存在,相信党的指导方针,相信法律是拉回犯错之人的矫正器,请政府为我家做主,还家一份宁静,还生活一片安宁!谢谢!
土地纠纷可以村里调解,调解不了的可以走司法程序,由法院判决土地的归属权。
周芝兰女士:
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办事处、村、派出所已经多次调解。由于你们当事双方都不相让,顾调解不到位。建议你在土地纠纷一事和被打一事上走法律途径。感谢你的来信!
昆仑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6日
2016-09-08 13:4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