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强烈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从严查处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全解军恶意串通白茅村委书记、主任、综治主任在法院法院审判长以审判长权力、利用职权庇护被告方。白茅村委书记、主任、综治主任为被告制造伪证证据,并且有条件的隐瞒庭审记录,竟在判决书中虚构审判过程,在判决书中对被告全堂审判伪证私刻基层组织“肖家镇白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竟以审判长权力鼓动、唆使、白茅村委主任誓死不承认林权证、不承认承包合同书、不承认自己亲自在合同书上的签字、 不承认三十年一次性所交承包费等一切伪证。
二 为了利益链审判长因分不到天价私营鉴定费利用审判长职权在判决书中为被告方的伪证证据在制造伪证证据10、11、12
1、审判长在判决书中为被告在法院出示的伪证证据10,再次制造伪证证据在判决书中《廖泽明出具的证明,拟证明廖土先兑换土的事实》经白茅村委会证明廖荣华亲自向本人查验廖泽明根本没有为廖土先出示过此证明,在廖泽明根本没有为廖土先出示此证明,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也根本无此证明。
2、审判长在判决书中,为被告在法院出示的伪证证据11再制造伪证证据《廖智发出具的证明,拟证明廖柏青、廖土先的土是村支两委研究发包给他们的》经白茅村委会证明。然而村支两委根本没有为廖土先、廖柏青出具该证明,廖智发本人证实根本没有为廖土先出具过该证明。在审判过程中也根本无廖土先的该证明。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全部为复印件,且无任何证人证言出庭证明,然而全解军依然全部采用,完全不符合法律。
3、审判长在判决书中,为被告在法院出示的伪证证据12,再制造伪证证据,《廖光伍出具的证明,拟证明廖土先兑换土的事实》可廖光伍根本没有为廖土先写过任何证据,最重要的是在审判过程中也根本无该证据。且被告方所有伪证均当庭才提供,并没有一式三份分发给原告留存验证。
四 为了利益链因分不到天价鉴定费15000元,竟以审判长权力庇护白茅村委书记、主任、综治主任恶意串通黑、恶、霸、匪竞以私刻公章,制造伪证证据14、15对私刻公章判决书中只字不提。14-15号证据是白茅村委书记、主任、综治主任,恶意串通黑、恶、霸、匪私刻公章制造的伪证证据廖荣华当庭举报可审判长只字不提,当时嘉禾县人民政府、公安局也亲自在网上出示了证明、私刻公章属事实。
2.村委综治主任廖被生利用权力伪造串户联名签字摧毁合同、林权证的黑社会行为。
3.白茅书记、主任、综治主任利用私刻公章为廖土先制造土地权属假证明的黑社会行为。
<白茅村后龙山发包时村委书记同时也是现届秘书廖汉生对此真假公章证明如下>前者为私刻公章、后者为真公章!、
五 在判决书中为被告方强占的白茅村委会集体土地冠以名为《自留地》审判长无视《农村土地承包法》无视白茅村委会的合同书、无视国家确权证据、林业局明文规定自留地是指“村集体组织,村民小组到户5一7厘为自留地。
六 为了利益链无视国家林地权、无视承包合同书、无视村支两委证明。
1.为了利益链无视国家林权证、无视承包合同,无视白茅村支两委证明、引诱廖荣华进入法律陷阱,以15000元费用要求到郴州私营正宏司法鉴定所,可该所廖荣华去交费时向他们说:国家惠民,你们也是国家单位是否费用可少一点?该所负责人回答没有少,我们是私人自已办的,这15000元有8人分得而我们所只能分得5000元又要三人亲自上山、仪器少了一分我们都不去,就这样廖荣华向县政府反应嘉禾纪委、县政府、县委、林业局长都说:“国家林权证界限电子图”一清二楚,承包合同界限,一清二楚,村支两委证明一清二楚,还要私人司法鉴定吗?廖土先在后龙山的地村支两委明确证明了是你的!
七 为了利益链,隐匿原告主要证据2015年6月18日审判过程中原告当庭出示,白茅村支两委镇政府证明《廖土先在后龙山私占土地全部由白茅村委会无偿收回交由廖荣华管理》的主要证据,审判长指示书记隐匿通过当庭对峙无异议的重要。
1.白茅村支两委证明
八 审判长全解军在判决前下来调查,调查当庭不通知当事人。是否符合调查流程?也不准其他村委会成员参加,不准发包签合同时的在场人参加,只邀请村委主任、书记,以及起哄闹事的骨干分子了解情况采证明,试问这样的调查是法律允许的吗 ?这是调查还是私下约会当事人串通证据?法律还如何还民众公正?
九、在判决书中审判长对原告廖荣华合法证据的用词中可以直接看出审判长徇私枉法的证据。
判决书中竟然说:“2006年就发包给廖土先,廖土先没有土地经营权证,他也拿不出土地使用权证”,廖荣华要求白茅村、村支两委出具的证明中《廖土先在后龙山非法占地无偿交由廖荣华三十年可延长5年由廖荣华管理》审判长无视白茅村支两委、镇政府证明,自行其是徇私枉法捞取私利。以审判长权力无视党纪国法,无被国家有效法律文书,这是一起由白茅现届村委书记、村委主任、综治主任以利益输送,串通审判长全解军的土地权属纠纷冤案,是地地道道的无事实依据的判决!对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被告方竟以全庭假证、私刻公章制造的伪证与国家级林权证,村支两委承包合同书,村支两委、镇政府证明,在审判长的操纵下在法院开庭4次为期一年!在审判长全解军的操纵下国家级有效法律文书,基层政府有效法律文书在法院打官司,打不过私刻公章的伪证证据!白茅村村委会、白茅村民、当事人廖荣华坚决不答应无事实依据的判决,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政府严查审判长全解军,严查现届白茅村委书记、村委主任,综合主任竟以私刻《肖家镇、白茅村民调解委员会》公章为名冠以伪证证据,制造伪证的法律责任及刑事责任,并废除该判决书,并在全国范围内登报道歉
人民政府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上, 在嘉禾出现如此恶劣的事件, 审判长判决书中篡改证词, 请问难道嘉禾的法律还能自成一体, 连区区一个审判长都可以随机按自己的意愿修改证据?这其中的利益链, 需要政府打破, 还平民公正!!!
1、虚构审判过程
2、虚构被告证据
3、无事实依据的判决
4、伪造案件时间,超长违规审理
审判长全解军为了利益链、关系链利用审判长职权庇护被告方。竟在判决书中虚构审判过程。并且有条件的隐瞒庭审记录
审判长对被告方呈堂之上作伪证私刻集体公章“村民调解委员会”制造伪书,誓死不承认林权证、不承认合同、不承认亲自在合同对被告方呈堂之上作伪证私刻集体公章“村民调解委员会”制造伪书,誓死不承认林权证、不承认合同、不承认亲自在合同的签字、不承认三十年一次性交清承包费等一切伪证,只字不提。的签字、不承认三十年一次性交清承包费等一切伪证,只字不提。
嘉禾司法公正的话哪里有那么多冤案?
人民政府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上, 在嘉禾出现如此恶劣的事件, 审判长判决书中篡改证词, 请问难道嘉禾的法律还能自成一体, 连区区一个审判长都可以随机按自己的意愿修改证据?这其中的利益链, 需要政府打破, 还平民公正!!!
支持楼上所言, 任何判决都是要有证据, 但是审判长私自修改证据, 这可是要掉脑袋的喔!重罪!
任何在法庭上的案件证据必须是严谨真实的, 对于楼主强调的被告方, 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 私刻公章, 伙同其他恶民出示虚假证据,作为审判长, 对于这些,难道都没有基本的判断力吗?可以理解楼主此时的心情, 冤假错案就是因为这些官官相护的狗官造成的!!!支持楼主, 举报到底!
看到嘉禾审判长又出事了,这个*官已经有前科了。 佩服楼主的勇气, 希望这一次能雪冤, 不然向我们这样的也只能跟着吃哑巴亏!
任何在法庭上的案件证据必须是严谨真实的, 对于楼主强调的被告方, 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 私刻公章, 伙同其他恶民出示虚假证据,作为审判长, 对于这些,难道都没有基本的判断力吗?可以理解楼主此时的心情, 冤假错案就是因为这些官官相护的**造成的!!!任何在法庭上的案件证据必须是严谨真实的, 对于楼主强调的被告方, 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 私刻公章, 伙同其他恶民出示虚假证据,作为审判长, 对于这些,难道都没有基本的判断力吗?可以理解楼主此时的心情, 冤假错案就是因为这些官官相护的**造成的!!!支持楼主, 举报到底!
看到嘉禾审判长又出事了,这个x官已经有前科了。 佩服楼主的勇气, 希望这一次能雪冤, 不然向我们这样的也只能跟着吃哑巴亏!
相信楼主肯定是一届农夫吧。没有哪一位农民愿意自己冒险实名举报任何一个官员, 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官不是那么好“惹“, 搞不好会有生命危险, 但是为何冒如此之大的险, 想必法官确实制造了冤假错案,支持楼主, 打击这类**!
这起林权纠纷, 作为嘉禾子民, 本人关注已久。 楼主所得林权证合法合规,但是白茅村村委却反咬林权证是假的, 试问,如果没有赋予合法权利, 一介农夫怎么可能有那么大能耐, 取得林权证?白茅村村委主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公开叫嚣楼主假造林权证, 白毛村村委如此恶意虚假的陈词, 审判长不但只字未提, 却做出这样不合事实的判决,难道区区一嘉禾县的审判长真的能一手遮天?案件,不需依法依规, 想怎么样判决就怎么样判决?!太可耻!支持楼主!
嘉禾地小, 但是事不少, 越是这样偏远贫穷的地方,官员越肮脏, 当然我们相信每一个地方都会有”包青天“, 希望正能压邪, 这样才能让我们这些在外投资的商人能更加有信心!!!
嘉禾地小, 但是事不少, 越是这样偏远贫穷的地方,官员越肮脏, 当然我们相信每一个地方都会有”包青天“, 希望正能压邪, 这样才能让我们这些在外投资的商人能更加有信心!!!
嘉禾地小, 但是事不少, 越是这样偏远贫穷的地方,官员越肮脏, 当然我们相信每一个地方都会有”包青天“, 希望正能压邪, 这样才能让我们这些在外投资的商人能更加有信心!!!
现在公务员队伍确实很多素质层次不齐的人,和没素质的人斗不过嘛,人家下线比你低
嘉禾司法公正的话哪里有那么多冤案?
嘉禾这地方,衙门八字开。
黑心的狠,不吃你吃谁
村委会打官司,想要“证据”现场做给你看。
这些私人不吐股的**才不会理会你死活。
桂阳县好一点。
对呀, 政府的职责是切实解决问题, 更不能让问题升级为矛盾, 也不能让问题被利益团体牵着团团转。如此的判决, 就是助纣为虐, 唆使鼓动白茅村的那帮杂碎恶霸, 掠夺投资者的合法财产!!天理不容, 定遭雷劈!
以廖金保为首的白毛村村委在答辩中否认与原告签订的承包合同。但事实证明在2012年的时候白茅村村内各大街小巷到处都粘贴告示, 污蔑所有村民都知道后龙山等已经发包给廖荣华,合法合规。 但是在法庭上廖金保却污蔑廖荣华擅自造假合同, 对于这些,审判长和法官们都视若罔闻吗?
2015-10-30 17:3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