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套住宅房龄三十几年了,由于年久加之洪水浸泡过已经无法修缮,也办理了危房鉴定。可找了无数部门就是没一个受理的,期间被各部门踢皮球三年时间了。最后推到县委说有个什么私房政策,找到县委无数次就是找不到领导,好不容易碰到一次又推给建设局,再到建设局依然是私房政策没出,需要县领导通过才可以,不受理私人建房。三年间陆陆续续有其他建房的,去咨询说是县领导签字特批的。这几天又在我家附近有拆旧房新建的。我就不理解了既然私房政策没出这些人怎么可以建房?为什么有些人可以县领导签字建房?县领导的签字难道能凌驾法律文件之上?那还需要私房政策干吗?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怎么可以部分人可以建,我的就始终没人受理不能建?
如果想在原址上重建房屋的话就到住建局报批就好啦
“如果想在原址上重建房屋的话就到住建局报批就好啦”楼上你真是天才。
百姓呼声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桃江县居民想危房重建怎么就这么难?”问题做如下回复:
一、私房建设政策基本情况
2011年县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城规划内私人住宅建设暂行规定》,对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规范县城私房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起到了积极作用。因该文件为暂行规定,法定有效期为两年,2013年原县规划局牵头重新起草了《〈桃江县城规划内私人住宅建设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县政府办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讨论,征求了各方意见。由于2016年1月26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规划区内住宅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县正结合市有关规定,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后,正式公布实施。
二、关于网友在帖中提到“三年间陆续建有建房的现象”问题。
一是个别危房改建遗留住户。在2008年以来,严控我县城规划区内私人住宅建设,存在相当一部分特殊遗留问题,于2013年9月县政府成立了危房办。国土、规划、房产、桃花江镇等单位组成。期间共研究了五批次,解决了一百多户特殊遗留问题,但2014年12月危房办已撤销。二是拆迁安置住户。由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拉通规划道路及小街小巷,一些居民需要退后拆迁安置,由县征拆办签订拆迁协议的拆迁安置户。
综上所述,由于目前县城规划区内的私人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正在专题讨论研究,请结合您的房屋具体情况备齐相关资料,到桃江县政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登记备案。谢谢!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7日
2016-09-20 11: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