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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失地农民的劳动诉求被无视

2018-7-4 3:19:08发布49次查看
新宁县修公安局承包人与公安局领导的弟弟合伙操作,大发财政财:
1、修公安局大楼征地答应我们当地同等条件可以作工,安排普通劳工的,可在有关领导的配合下,变更工程,整个装修工程就超过二千多万,等于招标与实际工程量差几倍了,承包人李儒红在原工程量的情况下,增加工程量几千万元。
二、此次采购办唐主任被抓,如果供出公安局装修工程采购价格,可能此案也算新宁大案。
三、当地群众在失去大量土地的情况下,无法安排就业劳动,有工种我们当劳工能做的,也被李儒红持公安局有领导护着,无视群众诉求。
四、请求县、市纪委高度关注此项目的结算的结果,依法打击腐败分子。让纳税的钱花在明处。
最后,我们恳请纪委领导介入,还群众的真相,如果新宁县无人敢管,我们将再次实名向省纪委举报,查实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查实黑社会李儒红的一切违法行为。(如领导利用公权打击举报人,我们将把所有的相关证据向省纪委巡查组汇报)
失地农民李吾清
案例但是甲方
2017-02-02 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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