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上级领导就龙舞村破坏耕地,无规划,不按程序私占耕地建设房屋的情况及时制止。对村干部和镇政府某个别人员相互勾结,造成大面积破坏耕地私自建房等事进行查处。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是居住在湘潭县青山桥镇龙舞村老屋组的村民,2016年8月16日,因组民在责任田私建房屋向镇长胡卫(现调动),镇国土所所长刘炳中(现调动)和村支部书记左秧平反应情况。然后镇政府干部胡志勇在老屋组召开了户主会议,我们组民当时提出方案:农居点,移民安置,异地搬迁的建议。节约土地,解决出行和财产安全问题。之后多次向镇政府和村干部反映,既没有听取我们的任何建议,也未做任何解决。时至今日我组多户在耕地上私建房屋,破坏良田。
现今极其严重影响巨大的是我组党员张建昌私自在一亩多的耕地上兴建房屋,而且还让其它良田也无法耕种。一户占这么多良田这是建别墅吧,做为一名党员目无法纪,毫无党性可言。在政府下达拆除停建通知书的情况下,公然对抗继续强建。我组部分组民在他的这种行为的带动下非常愤慨要在耕地上建设房屋的情绪高亢,任其发展下去子孙后代无田耕种。
2018年4月7日我们向青山桥镇党委书记彭光宇反映,4月10日彭书记告诉我们强拆方案报县。之后不久村上开了一个宣读《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会议作为党员张建昌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宣读了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坚持的原则:1.一户一宅原则。2.保护耕地原则。3.符合规划原则。4.适度集中原则。为了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张建昌不拆违法建筑,居然把自家完好无缺的现住宅拆除,一定要在良田上新建,何其蛮横。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被他选择性忽视。要知道就在我们组还有很多在外地打工租房的老百姓在老家没有一砖一瓦,还有很多还是住的土砖危房。他们都不在耕地上乱建房屋,知道法律法规不允许,老百姓还要靠耕地种粮食。
我们多年来多次向历届政府主管领导反映我们村组破坏耕地,无规划,不按程序私占耕地建设房屋的实际情况。现在政府又颁布了宅基地管理条例,更需要政府各部门处置非法破坏行为,合理规划。不能因为是党员又与村长杨坚村支部书记左秧平和镇国土所所长朱建峰关系好就享受特权,就让他欺下瞒上践踏国法,给党和政府抹黑。让确实需要建房的其它村民得不到公平平等的权利,请求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百姓的诉求。(现在我组急需建房的户数多达十几户)
2018年3月12日我们组民在湘潭市信访局向省巡视组反映村民破坏耕地,政府领导不作为。省巡视组交办县监察委,我们组民到县监察委详细说明了情况至今未得到落实。(因为没有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筑,致使现在正在大肆兴建。)
报告人:老屋组组民
2018年05月20日
胆大妄为,是不是有保护伞?省巡视组交办都不起作用,看来势力强大啊!
现在还能允许特权?是谁给的他底气,真应该好好查查!
耕地随意破坏,政府部门不制止违法行为,不拆除非法建筑,是不做事还是收受了好吃?
经核查,湘潭县青山桥镇龙舞村老屋组张建昌占耕地建房一事情况如下:
1、建房户张建昌(张建昌,男,身份证号码:430321196510143593,党员,务农,家庭人口4人)于2018年2月初开始动工,欲在龙舞村老屋组占耕地建面积为114平方米的住房。青山桥镇综合执法中队、国土所分别于2月6日、4月4日到现场制止,并宣传相关建房法律知识,同时,按程序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完善建房手续后方可建房。镇综合执法中队已对张建昌建房一事立案调查,做到依法依规、程序合法。
2、张建昌建房位置的地类为耕地,符合青山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建房户张建昌已将原有宅基地拆除,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4、青山桥镇政府于5月8日召开协调会,有分管国土负责人、国土所长、村书记、村主任以及村民代表等人参加此次协调会,会上由国土所长向村民代表进一步宣传、解读《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建房相关政策,切实做到以案说法,让老百姓更加知悉建房政策。
目前,该建房户现已停工,正在完善建房手续。
湘潭县青山桥镇人民政府
影响别人的耕地无法耕作这叫符合规划?
得了好处什么做不出来。唯利是图,颠倒黑白,哪会管老百姓的死活。
2018-05-20 23:0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