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株洲市中级法院院长何剑,督促茶陵县法院履行你院的重审判决
1998年炎陵和茶陵法院联手制造二件冤假错案。18年来我不停的申诉,2013年7月8日你院驳回我的申诉,2013年12月19日湖南省高级法院指令你院再审。2014年7月28日你院再审,判决:撤销1998年的一、二审判决,发回茶陵县法院重审。以后我多次与你院及茶陵县法院联系,茶陵县法院都以茶陵县检察院不肯起诉为由,长期拖着,既不立案,也不裁判。时至今日,没给我任何文字说明,花费我无数的精力,和大量的财力,没有得到如何结论。是故,请株洲市中级法院院长何剑,督促茶陵县法院履行你院的重审判决,尽快给我以书面文字答复,避免我进京上访。
另,请株洲市中级法院院长何剑查一下,炎陵县法院(1997)炎刑初字第74号刑事判决书,这个案件肯定是个冤假错案,案件存在2点问题:1、是起诉机关与审判机关管辖不适应,违反法定程序;2、是炎陵法院制造“自首”情节,并以此减轻处罚。此案依法应该由你提起再审,已尽院长之职。
从楼主发贴的内容看,基层法院仍然是在顶风违法乱纪,阳奉阴违中央精神、玩弄法律,视法律为儿戏,支持上访
株洲市中级法院+茶陵法院=都不执行国家法律,老百姓的出路在哪。我们老百姓每一次发言都面临:“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而国家网站和国家执法机关,都不执行国家法律,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依法执法是个屁!!
你个法盲,国家公诉案件检察院不出庭公诉法院怎么审?!先不解决公诉的问题法院又怎么立案?!
2015-01-21 09:5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