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对涉嫌涉黑诈骗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市人大代表罗继承立案侦查的报告: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保护合法企业的正常发展和经营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财产的合法权益,我们联名举报攸县永利典当公司董事长、株洲市人大代表罗继承涉嫌合同诈骗、高利贷涉黑、鲸吞合法企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司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强烈要求公安部门对罗继承立案侦查。
一、扰乱金融秩序,放高利贷牟利,涉黑暴力收贷。罗继承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任攸县永利典当公司董事长,以放高利贷牟利为主,扰乱金融秩序,有恃无恐涉黑,动用黑恶手段对还款不力的借贷人威胁、恐吓、殴打。破坏社会稳定,影响攸县经济发展,经营高利贷资金高达 元。许多借贷人都是攸县等地的民营企业,他们为了企业生存和发展,在资金链出问题时不得不饮鸩止渴,向罗借高利贷,如攸县人刘文姑、江海南(攸县万代国际股东)、王新民(攸县煤炭生意老板)、王智慧(攸县化工企业老板)、肖斐然(攸县东华广场老总)等都曾因企业资金紧缺向罗继承借过月息5分、6分甚至7分以上的高利贷,在还款过程中也都曾遭罗继承雇聘的黑势力打手威胁、恐吓、殴打。刘文姑还被打住院,其房子正被罗继承等拍卖还款。丁雪雄、罗国刚等人已经因借罗继承高利贷无力偿还被起诉收房抵账。这些情况在攸县城关(现联星街道)派出所及攸县法院都有记录在案。
二、利用合同诈骗,企图非法侵吞合法企业。2012年,攸县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胡涛以4800万元收购位于攸县二桥桥头的攸县海康实业公司的海康华庭项目,改名为湘•上院项目,由胡涛出资2500万元(其中2190万元是由近100多名债权人的血汗钱凑齐的),刘思甜出资1300万元,收取建筑方工程保证金1000万元,由刘思甜为法人代表的株洲中京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开发。胡涛于2012年12月向罗继承借高利贷1600万元,约定借期一年,月息5分,按月付息。签订借款合同后,罗继承让攸县永利典当公司总经理颜永红转账1400万元给胡涛后,拒绝将余款200万元转给胡涛,若要凑齐1600万,则要胡涛同意再签订一个协议,以其堂弟符雄飞的名义在湘•上院项目的株洲中京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40%的股权登记,双方说明,此股权仅作为质押,以保证胡涛顺利还款,并许诺在股权完成工商登记后出具质押书面材料给胡涛。股权登记后,罗以各种理由拒不出具质押书面材料。罗继承则仍然以1600万元的标准按月向胡涛收取5分的高利息。胡涛不堪高利重负,于2013年6、7、8三个月筹款将160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提前全部偿还(有转账明细为证)。至此,胡涛与罗继承之间是纯粹的、已经结清的高利借贷关系,罗继承没有在湘•上院进行任何投资,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以上有银行账户明细及永利典当公司总经理颜永红在公安部门的口供及永利典当公司监事长付慧铭、永昌公司董事长欧卫刚的口供为证)。而罗继承、符雄飞却以当时胡涛的中天房地产公司欠其高利贷的利息648万元为由,不肯撤销胡涛在湘•上院项目已清偿的1600万元借款时作为质押的股权登记。至2014年12月,罗继承、符雄飞又虚构在湘•上院共计投资了4800万元,虚拟罗、符持有湘•上院40%股份,在胡涛不知情的情况下,蒙骗中京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思甜以5800万元的价格收购,并与刘思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胡涛知晓此事后,当即出具告知函,告知刘思甜实情,要刘思甜停止收购,罗继承却向市中院提起诉讼,要刘思甜赔偿实未收购的虚假股权违约金。
综上,罗继承、符雄飞在湘•上院项目中没有一分钱投资,虽然与胡涛办理过所谓股权登记,其作用是作为质押,以担保胡涛顺利偿还1600万元的高利借款。虚构在湘•上院投资4800万元的前台人物符雄飞至今还居无定所,靠廉租房藏身,哪有资本投资几千万?几千万的投资没有银行账户流水怎么进入的?罗、符蒙骗刘思甜签订《股权内部转让协议》,并恶人先告状,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刘思甜没有履行《股权内部转让协议》,目的是侵吞湘•上院的资产。根据《刑法》第224条,罗继承、符雄飞已经涉嫌合同诈骗,严重损害了攸县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的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各方投资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因胡涛2013年6、7、8月还给罗继承的1600万元本金及400余万元利息是由100多债权人的血汗钱凑齐的。罗继承的合同诈骗行为,表面上看是他和胡涛之间的经济纠纷,实际上是企图侵吞湘•上院的资产,严重挫伤了爱乡回流人士刘思甜对家乡的投资感情,甚至还影响他在西安的19家企业正常经营。
三、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司法。顶着市人大代表光环的罗继承,与市、县法院个别人关系非常,通过这些年的非法盈利,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利益同盟,所以敢于将虚构的投资以所谓股权转让的蒙骗手段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有关法官非法立案并且试图枉法裁定罗继承诉刘思甜股权一案。
罗继承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多次举报至今未被正常立案侦查,甚至还有些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为其做保护伞,如此恶劣的扰乱金融秩序和涉黑行径,为什么被多次举报而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不能正常立案?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金融秩序,打击黑恶势力,保护群众财产的合法权益,我们恳请对罗继承予以立案侦查,还社会一个公道,还政法机关一个清白。
首先典当公司是经国家许可的正规、合法的金融企业,典当公司收取的息费确实要比银行的要高的多,所以好多人就把“高利贷”这一名字强加给了典当公司。典当公司发生典当纠纷都是通过正规、合法的诉讼程序来处理的,和典当公司打过交道的都清楚,所以不存在发帖人所说的那样。
发帖人说其利用合同诈骗、企图非法侵吞合法企业。这更是无稽之谈!符雄飞出资1600万入股中京强宏公司,有银行出资凭证、有股权转让协议、有工商部门登记为证,这些攸县公安1年前就介入调查了,公安部门都有记录,如真像发帖人所说那公安机关不早就立案抓人咯。帖子还说什么已还1600万有什么口供为证,符雄飞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过胡涛转来的一分钱,其所述的口供之人,都是与胡涛有利害关系之人,都是胡涛的大债权人。胡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立案侦查,数额高达一两个亿,他自认的就有100多人、20160万,这么巨大的数额为什么公安部门没有将他逮捕,还让他在外面胡作非为,这是为什么?
发帖人还说什么蒙骗刘思甜。事实是当时谈收购符雄飞40%中京强宏公司的股权的对象是胡涛本人,《股权转让协议》事项条款谈好后,在经中京强宏公司董事长刘思甜同意时,刘思甜确提出他要收购符雄飞的股权,在攸县海悦酒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双方的律师也包括胡涛本人都在场,所以说发帖人都是在胡说八道。另说符雄飞无身价、居无定所,这些符雄飞需向发帖人公示吗?
其实这事情政府和公安部门都知情,就是迟迟没有向相关当事人、所有债权人、受害人一个交代。
无稽之谈,饿人告状
作为一位债务人我说说自己的一点看法。胡涛是攸县的一名房产开发商。去年因欠帐太多自己去公安局投案,攸县公安局已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对其立案调查。据他自己说涉案2个多亿涉及100多位债务人。在其间任主持湘上院项目全面工作,在其淫威下逼迫债务人已4000多每平米的高价购买其下的房产(其中30%首付抵债70%他拿走)实际攸县的房价就是2500-2800,这种行为就是掠夺我们债务人的血汗钱。恳请政府制止这种行为,另外同是债务人为什么颜永红能拿到70多套房产价值3000多万,其中有何猫腻。请公安机关明查给我们广大债务人一个合理说法
试问发贴人,明明签定了《股权内部转让协议》到底是谁没有契约精神?如有纠纷应由正当的司法途径解决。又到底是谁通过各方面政客非法干涉?
如果发贴人能明确说出对方到底与市、县领导个别人关系非常好。
你可以直接报料出来,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既然说自己是做典当的,收了别人利息,又说自己其实是入股,那到底是借贷还是入股呢?飞飞骑士你说话能不自相矛盾吗?典当公司还真是一本万利啊,放个高利贷还能合理合法。要不带我也去入入行?
说来说去典当公司都是些趁人之危的“吸血鬼”,没有高回报和足额的抵押物他们是不会轻易去“雪中送炭”的,还偏偏是合法的,你情我愿的。只能说受害者好自为之,不然会被典当公司玩死去,何况他们老总还是个人大代表,没两把刷子会敢把钱借你?
这种现象要严厉打击 。不然社会会大乱
这样的黑恶势力一日不除,老百姓必定受害
2016-04-01 12:1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