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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蕉溪乡常丰村责任田被强行侵占请求上级解决

2018-7-3 9:16:40发布39次查看
上次红网发帖,蕉溪党政办进行了回复,现我们村民就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强行侵占的责任田面积为7.88亩,是1996年由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发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一等田,位于106国道与梁高公路丁字路口,有良好的水利条件与交通条件,分别属于我村民小组6户村民和组上公田,其中主要是高承继、高承来、高晚珍、肖贤秋、肖家希、高积堂的责任田。
回复上称“依法依规征收”,我们6户村民从来没有开会,也没签订任何协议,也没与我们协商的情况下,在2013年被人强行施工修建违法油站,这就是回复上所谓的“依法依规征收”。所谓的“征收款”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乡财政所强行打入我们农业税补助存折上,现分文未动。
2013年在我们几户村民到浏阳市信访办上访后停止施工,我们还是相信政府,相信法治的力量。但是今年年初,施工队伍再次出现,并在5月5日纠集众多社会闲杂人等威胁我们的人身安全(另附图当时情况),并要挟说如果我们阻止施工,他们将不顾我们人身安全强行施工。他们这种行为无视法律,严重扰乱我们的生产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践踏,如果他们的行为得不到阻止和纠正,社会主义的公平公正从何而来,如果我们农民赖以生存的合法耕地可以被有钱有权人肆意占用,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何能得到保障。
恳请上级领导对这种置国家法律法规及农民切身利益于不顾,违规强行征收耕地的粗暴行径和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真情,为我们主持公道!
尊敬的网友:
您的投诉已收悉,我乡安排专人对情况进行核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网友所说强行侵占责任田的事情与事实不符。责任田的所有权在村民小组,土地征收也只到村民小组。2012年该块土地已与常丰村大源组签订了征地协议,有本组超过2/3村民签字为证,符合相关规定。
2、该块土地2014年完善了土地调规手续,该块土地已经是建设用地
3、由于市重点项目金阳大道三期途经我乡常丰村,涉及拆迁户49户,为切实做好拆迁户安置工作,经多方论证选择该地作为安置地,并按政策办理了基础设施建设立项等手续,因此该地块不存在任何商业开发性质。
4、5月5日,该块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土方回填,有当地村民阻工,当日我乡派出所现场全程参与了阻工事宜的处理。不存在纠集社会闲杂人等威胁人身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如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拨打0731—83240001。
蕉溪乡党建办
2018年6月20日
2018-06-25 1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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