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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巨腾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建房

2018-7-3 1:07:15发布39次查看
我是共和城11栋业主,所居住房屋的正南向为“株洲市巨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前后直线距离仅24米,而新建项目有近50米高,这明显不符合城市有关规定,我在株洲市规划局网http://ghj.zhuzhou.gov.cn/ghzs/mcjs/201709/t20170929_121.htm
查到有关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女儿墙顶面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根据现行设计规范,一般h1取值为0.9m,h1>0.9m时仍按照0.9m取值)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即日照系数=d/h-h1),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根据公式计算可得,若前建筑高度为50米,则应该与后建筑间距应远不止24米,恳请有关部门严查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株洲冬至正午太阳高度为:h冬=90°-(28°+23.5°)=38.5°(28°n是株洲所在的纬度),所以,楼间距s≈1.26h米。巨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为50米,楼间距=1.26*50米=63米!而目前仅有24米,严重侵犯了共和城11栋业主的采光权!
2018-03-07 2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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