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兴镇黄兴新村的一位普通市民,我儿子在学校被一个大他两岁的男同学打破了头(已经不是第一次,屡次打我儿子),我老公得知此事当时虽然很难过,但还是在劝慰自己的孩子以后不要与他人打架!
事发第二天,我老公去学校接儿子,碰到打我儿子的那位同学,在聊天当中那位男同学向我老公撒谎,我老公情绪比较激动打了这个孩子一巴掌!(我老公打人,肯定不对,),对方家长听说此事后报了警,黄兴镇派出所出面处理此事:处理结果是,我老公拘留10天,罚款五百!而我儿子被打的事情到至今还没有处理结果,派出所唐副所长说此事与他们无关,要我找学校处理,而我认为,派出所不能将两件事情分开处理,正是因为有了我儿子的被打才会有我老公打对方孩子一巴掌的事情发生,为什么我老公被拘留了,而我儿子被打的事情派出所却完全不管!
还有我个人觉得派出所对我老公的处理太过严重,根据治安管理条例,黄兴镇派出所应该以教育为主,而他们的执法人员却是当着我70多岁的老父老母用手扣将我老公带回派出所,并且带回派出所后不允许家属与其见面!试问,如果我的老父老母因为此事出了什么三差二错,谁来负这个责任,谁来照看我的老父老母!试问:我儿子的头被打破还在治疗当中,而我老公却已关进了派出所,这样的事情对我的家庭公平吗?对我的孩子公平吗?
我曾向向黄兴镇派出所唐所长诉说我的诉求,他对我说:你老公打人就是不对,你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罢,随便你,你去上级部门投诉就是!试问各位领导,各位兄弟姐妹,我应该怎么办?我老公在派出所拘留,我有两个孩子要照顾,还有老父老母要照看,还要上班,试问谁能理解其中的委屈与难过!执法也好,治安也罢,应该都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可是我的家庭如何和谐,我的苦楚向谁诉说?我恳请公安上级部门给我这个弱女子主持公道!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2018年4月19日下午5时13分许,黄兴派出所接到报警,肖某全称其在黄兴小学被同学的爸爸殴打。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黄兴小学,经走访老师、同学及调取监控视频查得,2018年4月19日上午7时50分许,唐某因其儿子唐某夫在学校与同学肖某全打架头部受伤,唐某为了泄愤,在黄兴小学篮球场抓住肖某全的左臂将肖某全拽至教学楼一楼右边的楼梯间,并不顾老师李某阳、许某夫的劝阻,对肖某全的右脸进行了掌掴,后来肖某全在医院诊断为左肩锁关节间隙增宽,半脱位可能。
民警在取得现场4名目击证人、受害人、校方代表等证人证言及监控视频证据后,依法传唤唐某至黄兴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7时50分许殴打肖某全的违法事实,考虑肖仕某全系未满十四岁,唐某的行为在学校给广大学生造成恐慌等不良影响,黄兴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唐雄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投诉人反映其儿子被打派出所未作处理,此事件系学校内发生未成年打架,因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该事件由学校组织双方监护人(小孩父母)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双方监护人可以到司法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长沙县公安局
2018年5月9日
2018-04-24 20:0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