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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枣园村民田地被占,公职干部拳脚相向

2018-7-2 16:28:23发布47次查看
关于反映国家公职人员苏鑫祁、苏三连抢占村民土地、殴打村民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苏鑫,1985年生,茶陵县枣市镇枣园村人。
我要状告
苏件华(茶陵县枣市镇枣园村人)
苏爱娇(茶陵县枣市镇枣园村人,苏件华老婆)
苏鑫祁(苏件华儿子,安仁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公务员)
苏三连(苏件华 ,茶陵县城东学校教师),
苏秋来(苏件华的哥哥,中共党员)
苏伟连(苏件华的弟弟 ,无业)等 人抢占我家土地,把我年迈的父母以及姑妈,婶婶殴打入院等人。
这起残暴的血案起因是因为我家的一块自留地,这块自留地在我家房子的后面,是二十多年前我们用自家土地同村里一户人家换来的。在自留地旁边有一户人家,这户人家以前是我们村供销社的社员,按农村的话来说,他们都是吃国家粮的。这户人家的出路一直是从房子的另外一边,而不是从我家的土地上。后来这户人家跟他们出路旁边的那户人家闹翻了,于是他们旁边的人家把路围了起来不让他们过。
当时这户吃国家粮的人跟我们家关系不错,于是他们向我们商量借这块地让他们过一下,当时就让他们过了。后来这户人家全家都搬往株洲市去了,于是我们又把地开垦起来种了庄稼。过了几年他们把这座房子卖给了现在的屋主苏件华,苏件华要我们家把这块地换给他,当时我们答应了,后来苏件华自己反悔又不肯换地,如此反反复复好几次。
今年的10月29日,我爸爸在自留地上锄地准备种油菜,苏件华他们一家故意找茬,和我父母吵架,意欲侵占我们家土地,苏欠华以及他的妻子苏爱娇,儿子苏鑫祁,哥哥苏秋乃气焰嚣张,尤其是他的儿子苏鑫祁(安仁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公务员),哥哥苏秋来(中共党员)一直飞扬跋扈的要打我们家人,他们还怂恿他们80多岁的父亲用石头扔我父母,用镰刀砍我父母,我父母被迫打110报警才平息了当天的事端,后来经村里和派出所调解,我们家迫于息事宁人的想法就把被他们侵占的那点土地让给他们,并同他们划清了自留地的界限,为了怕以后引来不必要的争执和麻烦,我家里决定用砖按当时划定的界限把自己的地围起来,2016年11月4日,苏欠华和他老婆苏爱娇、哥哥苏秋来(中共党员)以及他们的80多岁的老父亲又在那故意惹事,又一次用砖头砸我父母。当天下午村委又来调解,经村委的调解,双方我们家又一次答应把地换给他们,当时调解合同也打印好交到村委去签字了。
2016年11月5日,调解的第二天,没想到苏件华一家再一次反悔,他们并不想用他们家的地换我们家的地,而是想用武力直接霸占我们家的自留地,并且很霸道的不让我们在自家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2016年11月6日,艳阳高照,冬天的太阳让人倍感温暖,我年迈而勤劳的双亲和婶婶、姑妈在自留地上种油菜,没想到这个温暖的冬天却成了我家伤心欲绝的一天,居然出现了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苏欠华、苏鑫祁、苏三连、苏秋来、苏伟连、苏爱娇等人进行了一场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殴打攻击行为,他们冲上来一言不发,像疯子一样殴打我年迈的双亲和姑姑婶婶,尤其是儿子苏鑫祁非常残暴,手段令人发指,把我父亲和大姑妈打晕在地,把我小姑妈打的鼻子骨折,并且用脚狠踹我的姑妈。把我快六十岁的老母亲打的脸部浮肿,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眼角浮肿。
可怜我老父亲六十多岁了,几年前还动过腰部手术,他们却疯狂的踹他腰部,直到把我老父亲打晕。我妻子想用手机拍下当时的视频,苏鑫祁非常凶狠的将我妻子打倒在地,并且把手机踩坏。其中苏伟连一起殴打我姑姑以及我父亲,也参与了整个殴打过程。苏三连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苏秋来也参与打人。与黑社会相比,有过之而不及,手段极其凶残。再此,我恳求各位为我做主,严惩打人者。让他们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苏鑫祁做为一名公务员,受过高等教育,知法犯法,无辜殴打平民,他们当中有人民教师,党员,公务员。却残忍的殴打老百姓,居然会出现这种只有在黑社会当中才出现的画面。如果他们不得到应有的惩罚,天理何在,天理难容。

张桂枝律师:打伤他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打人者如果对他人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则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就应当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了。此时打人者可能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刑罚。
二、打人者如果对他人造成轻伤以下的伤害,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1、如果打人者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轻伤以下的伤害后果,那么打人者的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其也应当因为自己的打人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因此,打人者如果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时,需要向受伤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可能的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张桂枝,女,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二部部长。
  自09年律师执业以来,专业致力于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擅长于包括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涉外婚姻、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领域。
  执业理念:专业、开发、分享、同行。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569号梅溪湖国际酒店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13875994249 网址: www.lawyeryingcui.com
越看越气愤!身为国家公务员一而再再而三的霸道蛮横无理欺负人!这样的人怎么考上公务员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调查核实,依法严惩,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尊严!
闲来无事,仔细看完了投诉内容,有几点我觉得楼主还是得写出来,这样自己更站得住脚。
闲来无事,仔细看完了投诉内容,有几点我觉得楼主还是得写出来,这样自己更站得住脚。
枣市公安警务室已受理了此案,正在调查取证中,很快会得到合理公正的处理。
10月15日从湖南回广东跑的是平汝高速,早上8点钟在茶陵东服务区加满油。一路上车子真是少呀,跑了半小时的样子,看到路边貌似一台警车,心里想家乡人民真勤力呀,周末一大早就上路执勤了,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台路政车。本人开车有个习惯,不管是否认识路,都要开手机导航,用高德地图提示测速区域。没想到,回来几天就查到,8点多钟那个时段,那个路政车拍了我超速超过50%,扣12分。网上查了一下关于这段路的投诉,真是不少呀,难怪平汝高速那么少车,不敢走呀。根据公安部规定,使用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应该遵守的规定有,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500米以外应当有明显的限速标志,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但是,平汝高速的测速,有按照这个规定来的吗?我建议,湖南高管局要严肃处理高速公路交警的这种不规范执法行为,不要让大家怕走平汝高速,怕走湖南高速的情绪蔓延。
1.该土地是苏鑫家1982年换取村里一户人家的,并且该土地是算入人口土地的,这事村里人都知道。房子原来的主人是吃国家粮的,所以原来的屋主是没有土地的。卖给苏件华一家后,房产证上的面积只包括屋檐往外的一米距离(派出所看过房产证)。
2:该土地是枣园村九组的,而苏件华是枣园村十一组的,所以该土地与他无关。
3:11月4日村里调解的时候,有村委书记,村长,两个组的组长。合同是双方经村里协商好的。当时只等村里签字。希望 人民公安、派出所以及基层公务员不要官官相护!还 老幼.弱妇,残暴公道!
1:据悉,苏件华一家在当地仅今年一年就与当地四户人家发生斗殴,每次都讹诈了人家的钱财。讹诈的数目不下于四万块钱。实属当地村霸,恶势力。每次斗殴,苏件华的大舅子苏三连(城东学校教师),小舅子苏伟连以及他的大哥苏秋乃(中共党员)都充当打手。能够如此明目张胆多次欺压村民,背后的原因令人深思。
2:打人事件当地派出所至今还未处理。
2016-11-07 13: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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