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72年参加工作,连续工龄43年。今年2月份开始拿退休工资,工资改革后我的工资是5680元,现在退休工资是3925.2元,仅占原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九。工资改革前退休的是按国家规定拿退休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我们的比例为什么少得这样出奇?为什么不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工资改革后新工资标准下来很多人都说我们是工资改革的幸运儿,谁知我们却成了工资改革后的受害者!请看:我们单位有两个同时参加工作的,两个人以前的工资是一模一样的多,一个是工资改革前的2013年退的,一个是现在退的,相反工资改革前退的比工资改革后退的还多70多元。这是为什么呀?你们说说工资改革是提高工资还是降低工资啊?你们现在拿的工资是比工资改革前高还是低呀?听说退休时连续工龄超过40年的应该拿百分之百的退休金,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我们恳请有关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合法的、正确的解释!以保护劳动者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
你想多了 退休还按你工资改革后的标准发!!
可能是搞错了
2016-04-11 23: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