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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龙头铺镇兴隆山村村民控诉当地政府强拆,求政绩不顾群众利益

2018-7-2 4:28:42发布33次查看
我是一名退伍老兵,名叫叶兰平,中共党员。转业回来自主创业6年了,正当事业处于上升发展时期,如今在当地政府遭遇人生毁灭性的打击,一家四口也断了经济来源,一个小孩在上学也需要钱,小的还在吃奶粉,我父亲现在长沙湖湘肿瘤医院做化疗,也是正需要钱来救命,这次被当地政府全毁了。曾也参军保家卫国,如今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了,我真的是好痛心,谁能救救我这一家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的11月24日下午,当地政府大概百把个人(后面听边上的群众说的)去到我位于龙头铺镇兴隆山村坛山组二十二号厂房进行违章拆除执法,在没有通知房东跟我情况下进行强拆,厂房内有我的机器设备两台,生产原材料及成品一共约四十万左右的财物,也全部被掩埋在里面了,基本是全部被损坏。当我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拨打了市长热线,当地派出所给的结果是政府行为,他们管不了。然后我就到当地政府,被告知我无权去找他们反应情况,态度是非常恶劣,镇长跟书记副镇长都是这么回答我的,然后我就说是一个党员来汇报思想反应情况,才勉强接待我,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权利有限,不是他们干的,让我去找区里,云龙示范区去又告诉我是当地政府组织的拆违行动,他们只是过去执行任务的,当我问到“怎么不把里面的财产搬出来,或者通知当事人搬走”我得到的答复就是在场的领导没让他们搬他们是不会搬的。就这样我被两边踢皮球的办事作风一下失去了头绪。
我想问问我们的政府,就算你们在执行命令拆违,就可以不顾老百姓的财产安全么???就可以随意损害群众人民的利益么???而且对待善后的工作态度就是这个样子么???
龙头铺街道在收到有关兴隆山村村民控诉当地政府强拆,求政绩不顾群众利益的举报后,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的未接到通知厂房就被强拆的回复:该建筑属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精测拍片执法对象,株洲市规划局在2016年6月分别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该建筑户主周星耀均签字认领。今年,武汉督察局又对该户卫片执法进行督办,我街道治违拆违队先后三次上门,告知户主周星耀自行拆除,已尽到告知义务。反映情况的叶兰平与该建筑户主周星耀属于厂房租赁关系,理应由周星耀履行告知义务。
二、关于该户反映的设备、原材料等资产未搬出来被掩埋的回复:自下达第一份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到执行卫片执法强拆行动,时间长达一年,我街道多次安排人员上门告知户主。基于户主周星耀与叶兰平间的厂房租赁关系,理应由户主周星耀告知叶兰平,提前做好设施设备、原材料等资产的转移处理工作。
2017-12-03 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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