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美的城时代广场商业噪声严重扰民》一文在红网发出后得到了天元区环保分局的迅速回应,在此表示感谢!应天元区环保分局建议,将该问题反映给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天元区公安分局。
投诉内容见红网链接http://m.rednet.cn/bxhs/peopleshow.asp?id=28945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5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据之前包括美的城住宅小区、湖景名城小区居民反映,针对美的城广场商业噪声扰民问题,曾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和市长热线,相关民警也曾深夜查看,但未及时制止相关活动。据当时公安部门给出的答复是:公安部门只有劝导权,查看后便离开了。
现恳请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美的城商业宣传噪声扰民问题,此乃民之所需,生存所需。
对于这个民警也只能行为上制止、劝告或者警告,不能进行其他的处罚
2016-09-18 19:1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