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县星沙星城社区居民,于2013年5月购买了“方略城市广场”8栋907房产,该房产于2014年12月交付,我于2015年11月份将其装修(硬装花费约8万元),空置一年多后于2017年2月份入住,按时缴纳物业费目前已预缴至2018年6月份。
房屋第一次被粪水浸泡:2018年2月12日我关好所有门、窗、水、电等回乡下过春节,2月19日(大年初4)晚上21点多接到隔壁邻居打来的电话,在他出门送客时发现从我们的房门缝隙有污水流出,污水已流至楼道等处;随即租车赶来,开房门即可闻到难闻刺鼻气味,满屋被粪水浸泡,当时客厅地板砖大概有3cm深粪便水,所有放置在地面的上的物品均浸泡在污水之中,其源头位于厕所处便池口。由于当时以为损失不会很大,(项目经理助理侯先生)一边安抚一边承诺物业会负责,并表示会有完善的处理流程,在未疏通的情况下我将房门钥匙交由物业,回到乡下老家已是20日凌晨4点。
2月20日(大年初5)早上8点多钟接物业电话,说已找到疏通疏通,我们再次租车过来,赶到时疏通公司的人员已经在收工具,厕所地面及便池污水已排干,在清理到卧室时才发现两间卧室均已进水,走进去时木地板缝隙往外喷污水,放置于地板上的衣服鞋子等悉数进水,我当即通知物业过来查看,物业的刘主管过来拍了照,表示会向上反映处理,其后我到物业服务中心询问反馈结果,回复是她作不了主,要么物业安排将木地板起开擦干装回去,要么等初八他们领导来了再作决定,考虑到房间进水所造成的门、衣柜、墙面等泡水可能造成的损失无保障,且损失已经造成,无奈我们只能等待物业公司领导上班决定了。
房屋第二次被粪水浸泡:2018年2月21日(大年初6),房间厕所再次返水,且依旧是从入户门口溢出污水时由隔壁邻居发现,物业用我家钥匙打开房门,因为没有找到检修口,自作主张将我的墙面敲开,在排污主管道上开孔,从主管道内取出筷子、鞋带、卫生巾等堵塞物。2月22日,我查看房间时发现多处由于泡水而造成的损坏:地板变形、门框开裂、门角开裂、衣柜角落霉变、墙面潮湿印迹有两尺高、墙面底部发泡变形。2月23日,我了解到物业项目经理已上班,我再次到物业反映情况,催促物业就我的损失作出赔偿处理,物业王姓项目经理表示:希望给物业3天时间,物业负责请社区领导及约楼上业主一起协商赔偿问题。三天后物业又电话通知说:已约了部分业主要3月3日才有时间,就这样协商赔偿事宜又延后到了3月3日。3月3日物业未约到一个楼上业主,且未有领导出面,当天会议室正前房投影仪上却赫然写着“907厕所堵塞返水”等字样,这样的歪曲事实的做法被我们发现并提出质疑时又被物业方辩解为工作失误,我们气愤不已!
之后就陷入漫长的扯皮中,开发商物业态度高傲,拒绝一分赔偿,却和前来调解住房保障局彭主任先入为主,污蔑我们要价过高!让我们走法律程序告他们。有家不能回,只能花钱住宾馆,家中一片狼藉臭气熏天,物业却这般推托责任!!愤恨难平!我们开始工作之余收集起诉资料,咨询律师。
房屋第三次被粪水浸泡:5月13日母亲节,在乡下老家又再次接到物业电话,房屋被粪水浸泡!且依旧是从入户门口溢出污水时由隔壁邻居发现!!物业又再次开门做简单的疏通,便再无下文!现污水已慢慢渗至楼下,开发商物业却置之不理,不解决公区管道的源头,我家还会第四次第五次被粪水浸泡!方略城市广场这种无良开发商物业,誓问公理何在!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方略城市广场自已家中因下水管道堵塞被污水浸泡的问题,经管道疏通专人检查,是因为楼上业主屡次乱扔垃圾导致堵塞,物业公司也及时进行了疏通,我局工作人员之前在您小区组织开过协调会议,但您与物业公司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局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我局会予以配合。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2018-05-18 13:1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