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壕铭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在发放员工的工资中已预扣每月45元作为员工的应缴个税,可壕铭公司至今沒有缴纳,私自截留,壕铭公司的行为违犯国家税务政策,侵害国家税收利益,行为严重违法,且壕铭公司每年营业收入在5千万以上,每年纯收入在5百万以上,属高收入人群,应向税务部门缴纳百分之20以上的个税,可壕铭公司即不申报也不缴纳,壕铭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特此举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举报人,刘果云 2018年6月13日
尊敬的刘果云网友: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长沙县地税局第四税务分局立即对壕铭文教用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实内容反馈如下:检查了该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5月应付工资明细账、工资薪金发放明细表,该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5月的个人所得税均已组织入库,经与金三系统对比,账实相符。如果您还有疑问,您可以直接到该公司查看打印好的加盖了长沙县地税局第四税务分局税务业务章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
感谢您对长沙地税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2018-06-13 09:5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