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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有人拖欠农民土地租金,私吞农民青苗征收款

2018-7-1 0:16:39发布49次查看
星沙长龙街道开元东路与东十二路交汇处,原某镇退休刘镇长与当地农民柳某签订租地合同,种植杨梅,刚种苗期3年正常给付租金。苗木长大后,至今4年从未给付租金,每次约给付租金,都以各种理由拖拉,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无果。上访无果。直至2017年因修建东十二路,要征收土地青苗,合理赔付4年,经过协商租户得两年赔偿金,农民柳某得两年赔偿金。前提是需要支付之前土地租金后,再将征收补偿金转到租户刘某处。街道在未通农民柳某签字,将四年青苗补偿全部转到了刘某相互。现在柳某多次上访,将材料交到村上,交到街道派出所,也无官员为我们协商此事。每天在街道边挂拱门,排放招牌。刘某的生意火爆,却几千块租金拖欠几年。2万的征收款也是不给付。50多岁的柳某无奈!在此请官为民做主!
您反映的问题于2018年6月11日,由茶塘村牵头组织租户柳某和承租户刘某就上述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由于双方对于青苗补偿款问题各执一词,会上明确,待村镇服务中心核实是否存在1.04亩青苗补偿款项、出示相关资料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处。
2018-06-07 20: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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