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6营销中心把设计完成的包含fsc logo的电子样稿、fsc logo尺寸说明(pdf的格式)和《fsc logo申请表》、产品的相关信息发给认证公司审核;认证公司审批通过后,fsc logo才能在对应的产品上使用,认证公司的审核确认邮件由管理者代表打印归档保存。
7.13.7 fsc logo的电子样稿保存于公司营销中心,任何该标志的使用须向营销中心申请并征得其同意方可使用,公司须确保fsc标志不被任何没有认证的产品/企业误用/盗用。同时公司内部须确保只有满足fsc要求的产品方可打上fsc标志。在fsc标志添加在产品上时,须确保标志在运输和储藏期标志不会丢失、掉落。
7.13.8 当顾客要求在本厂产品上添加顾客的fsc标志时,营销中心应与客户签订份fsc logo使用协议,并要求该顾客提供其fsc认证的证书及其认证机构签发的fsc logo使用批准的复印件,公司将此资料交本公司fsc认证的机构确认,并获得本公司fsc认证机构许可后方可在产品上贴上该顾客的fsc的标签。
7.13.9 fsc产品上不可同时印有其它森林认证标志,例如pefc标志.(与fsc有协议除外)。
7.13.10管理者代表对本公司参与fsc-coc运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均能完了解fsc图案及所附带文字的含义,以便在fsc-coc各项作业中正确运用,避免fsc认证与非fsc认证产品混淆。
1.0 目的
使fsc 材料在加工过程中的标识、分区隔离情况和数量(或重量)得到良好控制。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加工至生产成成品----整个生产控制过程。
3.0 权责
3.1 原料仓库负责fsc 材料发放的实施和控制。
3.2 制造部门负责加工过程中数量/重量、标识和分区隔离的控制。
3.3 品保部对检查时数量/重量、标识和分区隔离的控制。
4.0 作业程序
4.1 制造部领料时,原料仓须核对领料单,如果是fsc 产品,则要发出fsc 材料,发料时原料仓须在《材料进销帐本》登记数量和重量。
4.2 fsc 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悬挂“fsc 产品加工中”的标识牌,以防止非fsc 产品混入,每道工序加工完成后的半成品,必须放入的fsc 区域。
4.3 各工序须对fsc 原材料、fsc 半成品和fsc 成品进行分区摆放或良好标识,fsc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会与非fsc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混乱。
4.4 品保部成品检验在《成品日报表》上填写fsc 产品的数量,并根据以上数据按整批计算产品中使用fsc 材料的比率。
5.0 相关记录
5.1 《材料进销帐本》
5.2 《成品日报表》
5.3 《领料单》
5.4 fsc 产品标识牌
5.5 生产任务单
9.16fsc成品仓库管理台帐
9.17 生产排单表
9.18 生产工序计划表
9.19fsc生产日报表
9.20fsc工单统计汇总表
9.21fsc logo申请表(按认证机构提供的式样)及认证机构批准资料
9.22 送货排单表
9.23 送货单
9.24 销售*
9.25fsc物料年度结算统计表
9.26fsc成品年度结算统计表
9.27fsc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9.28 消防器材检查记录
9.29 投诉和退货纠正措施单
1.0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确保生产产品符合fsc 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fsc 的采购物料、制程品和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
3.0 权责
3.1 品保部是fsc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标识、并对般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2 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隔离标示,按评审意见,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5.0 作业程序
5.1 进料检验中发现有fsc 不合格时(如供应商送货单没有标明fsc 类别、coc 证书号、重量等),iqc 判定为不合格,作批退处理,给予标示隔离,同时由iqc 发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要求供应商提供改善方法及预防措施。
5.2 生产过程或终检发现有fsc 不合格时,应立即停产冻结涉及到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品质书qa 人员立即进行反追溯,收集证明资料来证明材料的符合性;同时qa 人员发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要求责任部门提供改善方法及预防措施。
5.3 已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发生fsc 不合格时,立即按以下执行:
5.3.1:立即冻结涉及到的成品,防止继续出货。
5.3.2:立即告知客户fsc 不合格批数、数量,产做好相关记录。
5.3.3:由qa 人员立即分析发生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方案,防止再发生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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