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有所作为的工商部门:
欣闻位于五一大道的湖南供销大楼已经有工商部门的人员进来检查小餐馆,并且发现这些餐馆均无证照,卫生、环保等等手续全无,属于必须整改乃至于取缔的范围。我们都在拭目以待。
可是从5月21日发放整改通知书至6月10日,已是20日,超过了整改15天的期限,还是没有看到效果。是否工商局的同志太忙?还是私下做通了工作?请求尽快依法取缔。
我局“市长信箱”信访人“一滴水”投诉五一大道湖南供销写字楼开办餐馆无照经营后,迅即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芙蓉分局黄泥街工商所于2009年4月3日至2009年8月6日对管辖区五一供销大厦写字楼无照餐馆经过8次上门执法检查。其中,该所单独执法4次,与物业单位一起执法3次,配合府后街办事处卫检、城管、安检等部门综合执法1次。
2009年5月初,该楼共有8家餐馆,分别位于该楼1007、1107福缘餐馆、1301李姐私房菜、1303馨谊饭馆、1608祥康店、2206细姐屋里、2308、2705乡村原味。上述餐馆都没办理证照,对外经营,开展餐饮服务。该所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于2009年4月、5月21日两次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并多次反复做餐馆老板的思想工作,耐心宣讲法规政策,依法行政。经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截至8月10日止,已有4家餐馆关门停业。他们分别是1007、1107、2705、1303,另有两家转行即2308、1301转茶楼、棋牌室。目前,1608、2206两家餐馆尚未与房东就预交的租金、押金退还一事达成协议,该两户无照餐馆正与房东(住户)协商退房(解除租赁合同)一事。我局正在督促其尽早关闭,否则将在府后街办事处、食药监局(卫监)、城管、安检等部门配合下,依法强制取缔。
同时芙蓉工商分局已责令供销大厦物业单位制定管理措施,严禁在本栋商务楼开办餐馆等影响住户利益的营业场所。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