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物通债权置换】新的走向趋势,你们还在观望吗?
2021-10-10 17:26:16发布13次查看
近期,随着金物通债权置换平台可置换优质资产的不断更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不良债权人前来进行了解。
但是对于很多债权人来说,债权置换当中的很多细节,还是会有不懂的地方存在,比如债权债务在法律上一些专业知识,以及最简单的债权转让的相关问题,所以今天整理出来一些相关信息,告知对这方面还是很迷茫的债权人,希望能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
债权转让 相关问题解答
问: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否影响债权转让协议效力?
答: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效力。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但不影响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债权人可自主选择通知形式,但应保证能够为债务人及时、准确的获知债权转让的事实。——详见*人民法院(2016)*法执复47号执行裁定书。
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执行程序前转让债权的,债权承受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院是否需要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
答:根据《执行规定》第18条、第20条的规定,权利承受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执行,只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证明自己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承受人的,即符合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债权受让人即权利承受人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无需执行法院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裁定。
债权会贬值,置换要趁早
其实,这是没有明白,欠条风险,欠条贬值的问题。
欠条、借条,在逾期后,就已经开始贬值了,之后无论是法律诉讼,还是委托合法催收公司要账,都是需要付出一部分本息的,如果对方在写欠条时,耍了小聪明,欠条可能一文不值。因此,在欠条通过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时,债权置换是无奈中*的选择。
比如说,100万欠条,在逾期后,价值可能只有七八折了,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变成四五折,如果债务人出现重大事故,这100万可能真的一文不值了。这个时候,还如何拿已经贬值的债权,充当部分现金的功能,购买房产汽车、珠宝等呐!
最后说,为何要尽早置换的问题。
无论是欠条,还是借条,终究是一张纸。虽蕴含着债务关系,有一定的价值,但没有使用价值,不能吃穿住用行,更会随着时间贬值。而置换成商品后,就把欠条的虚拟价值属性,变成了可触摸的汽车、房产、酒水、家电、珠宝等等,彻底摆脱了欠条的潜在风险,也让债主从债务纠纷的漫长折磨中解脱出来,投入到更有价值的事业中,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哎!房价又涨了,欠我钱的人还没把钱还给我,我拿什么给孩子买房子啊!默默的我想说,这么抱怨有用吗?快来金物通债权置换消灭自己的欠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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