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昨晚写了《通宵达旦的建筑施工噪音,让全家人彻夜难眠,叫天不应,求地不灵》给市长信箱后,今晚20:11分城管110工作人员打电话过来“反诉苦”,
意思如下:
1、很理解我们的市民的痛苦;
2、他们能力有限,力量有限,爱莫能助;
3、希望我们理解他们的难处,说雨花区城管110只有4个队员;
我很痛苦,因为以为向尊贵的市长求助,怎么也会有不一样的格局出现,比较您是长沙人民的父母官。
现状:从3月28日至5月4日,这么长时间,没有一个晚上安静,这个就是城管110的执法客观效果。
即便是每个月有那么几天环保局颁发夜间施工许可证了,其他时间也应该安静安静吧?
我不得不理解这是一种典型的“民权倾轧”,《夜间施工许可证》颇具中国特色的东西啊,这给里面的执行有多少猫腻暂且不论;
如果说良好的睡眠关乎百姓的姓名,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是一枚健康炸弹,我想您是不是可以认同:夜间施工类同于“谋财害命”呢?
既然专门成立了城管110来为百姓的睡眠保驾护航,为何又要弄个环保部门来依法颁证允许“机械狗们晚上出来依法咬人”呢?
这是体制的悲哀,是执政能力的艺术,还是为民服务的笑话呢?
恕我不能为这样的城市建设心甘情愿夜夜难眠,牺牲小我,成就大家!
当市民睡眠权与到环保夜间许可证,当市民睡眠权遇到城管110,难道市民的健康就真的如此不足引起政府的怜悯????
法不为民,何以立法?官不为民,何以为官?
如果问我的中国梦是什么?
我希望家人每晚都能在家中睡个安稳觉!
您作为一市之长,能还长沙城区一片安静的夜空吗?如果能,下次民选我一定投您一票。
城管110说他们无能为力根除夜间施工噪音,环保局说他们没有治噪的执法权,只有依法制造噪音的权力;火警是为了灭火,设个纵火局来依法允许纵火,岂不是笑话吗??
说一千道一万,百姓的睡眠权神圣不可侵犯,更好的睡眠是健康生存的保障。您觉得呢?
如果在您家附近也一群机械狗彻夜狂吠不止,让您夜夜难寐,您会怎样处理,请您教教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此工地是地质家园二期和嘉熙国际项目两个工地。由于两工地施工进度不同,前期地质家园二期夜间混泥土浇筑施工,经中队查处后有所好转,而后期嘉熙国际转运渣土,一定程度产生噪声,造成周边群众连续受到影响。
中队多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和环保局一同组织施工方召开了关于夜间施工会议,在会上对施工方作出了具体的要求,重申了法律法规。
大队夜间执法队执法人员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了查处,并要求施工单位:一、要尽量错开施工时间,晚上最好不施工;二、如因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要报经环保部门审批,并将审批件提前向周边居民公示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要采取降噪、防噪措施,以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工地施工方项目负责人表示:1、工地违章施工产生噪音,给周边居民带来了不便,请居民谅解,以后将不再发生此类违章现象;2、对工地违章行为,公司将积极配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处罚;3、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错开夜间施工时间,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4、今后如因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将提前向市环保局申请,许可后,向周边居民进行公示再施工,施工期内,将加强工地内部管理,尽量减少噪声排放。
雨花区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