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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疾病治疗及农村合作医疗!

2018-6-25 15:48:35发布38次查看
最近在长沙就医,发现几个问题,不知道能不能解决,只想反馈一下。第一现在生病,宁乡人民医院只要有一点难度就要求送长沙,不是替病人着想,而是只想自己的口袋和饭碗,而且宁乡人民医院的收费窗口态度极差(以上现象可以去暗访证实);第二,病重了,转到长沙治疗,花费大了,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较缺降低了;第三,在长沙治病,别的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都可以在长沙的医院直接报销结算,电视新闻早有报道,但是唯独离长沙最近的县我们宁乡县是不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

李辉同志:你好!对于你的咨询,我局答复如下:一、关于转诊的问题。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具备不同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技术水平,转诊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治疗需要而定,建议患者家属和医生沟通,共同商定。关于收费窗口服务态度,消费者可以向院方反映,我们已将意见反馈给医院,由医院加强管理。二、关于报销比率的问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城乡居民医保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定起付线和补助比例,鼓励群众就近就医,争取形成“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才到省市大医院”的就医格局。患者因大病在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可以享受二次补助,获得较高的实际受益率。三、关于报销方式的问题。目前,全省不少地方已经与省市级定点医院开展即时结算试点工作,长沙地区正在筹备中,可望在不久的将来实现联网结算。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8-0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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