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需办理烟花边炮销售许可证,所有资料均以备齐和考试合格,,只需画位置图了,在灰汤行政大厅马骞知处办理,遇到典型的机关作风,对事实情况不了解,反说我态度不好,多次已不办相威胁,并多次讥讽你还要不要办证,周边有很多和我类似情况的人可以作证,请上级领导作主。
王国兵同志:首先您弄错了人员,上次给你办事的不是马赛知同志,是灰汤镇安监站长彭湃。对于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做了深入了解,你声称自己已做了8年的烟花鞭炮生意,但在近三年以来从未见你来政府办理申请审批,从未收到你的任何申请,直至此次安监局在偕乐桥镇进行统一培训办证,你在未经镇安监站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前往培训办证;次日,我镇安监站立即召集此次申请办证的经营户开会,同时强调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及注意事项。你声称自己已做了8年的烟花鞭炮生意,已经熟门熟路了。安监站彭湃同志的回复是:“你做了8年烟花生意了,从未见你申请办证,属于无证非法经营行为。”听到这句话后,你情绪突然激动,便在政务大厅大声叫嚣,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一起开会和政府政务大厅的其他人员可以作证。彭湃同志便对你说:“以你这种态度,我无法保证对你店能够正常监管,所以你的证我不能审批。”你的这种情况,我们在当日已向镇分管领导及安监局许可科汇报,上级已经同意不予办理,并同意退还你的培训费用。
宁乡灰汤镇人民政府 2013-09-05 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