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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文体中心的公共效益

2018-6-25 4:01:48发布46次查看
文体中心作为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现在已经承包出租经营,足球场现在按人头收费,白天20每人,晚上开灯30每人。作为政府修建的公共文化体育场,人民群众是否应该享有一定的公共效益,哪怕是承包经营是否都应该以发挥公共效益为主,而不是只唯利是图,况且白天不开灯的情况下踢球,对于球场的损耗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为何不能更加便民、利民?
二是现在承包经营的足球场存在安全隐患。每天足球场散步的群众不少,踢球的出了钱如果不小心伤到了散步玩耍的其他群众,是否承包商应该负责?要收费就要规范经营,文体局向承包商一交就什么事都不管了,群众真是有苦难言,作为一个百强县,一个不说免费起码优惠的公共健身地方都找不到吗?


15074903543机主:
您好!
您在县长信箱提出的“发挥文体中心的公共效益”的意见我们收到,现答复如下:
  1、宁乡县文体中心足球场于今年5月正式对外开放,自开放以来,我局坚持“公益主导,服务民生”的总体原则,主要采取了两种开放形式。一是定时定期免费开放。足球场周边塑胶跑道每天07:00-08:00和18:00-21:00免费开放晨练、晚练时间。足球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对外免费开放,已在文体中心公示牌上对外公示。二是低价有偿开放。足球场是一个投资大、维护要求高的专业体育场地,球场草坪、灯光需要经常进行清洁、保养、维护,因此为确保球场的有序和可持续使用,在免费开放时间以外,我局对足球场实行有偿开放。有偿开放实行低价收费规定,目前足球场的收费标准低于全市同类场地。
2、足球场的安全使用问题,目前我局已经研究制定了方案,计划在足球场草坪周边安装围挡,以避免踢球伤到散步的群众,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设施的采购,将在7月底安装到位。
3、参照国内外大型文体场馆运营的成功经验,大型文体场馆要实现自身的良性运行,需在开展公益开放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市场开发。我局对文体中心进行市场化运营的主要目标是,将市场运营的收益再次投入到场馆的维护和开放当中,更好的发挥文体中心服务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的作用。同时,我局也将不断巩固和提升文体中心免费开放,使全县人民能够共享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成果。
感谢您关注文体中心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乡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14年7月22日

宁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14-07-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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