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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违建

2018-6-24 21:26:41发布34次查看

雨花区江河中央洋房a5-301业主顶风违法加建北向厨房以及破坏外墙就没人能管吗?为什么不强制拆除?b9-301、b9-303违建强拆后又重新建起来了,如此嚣张,岂有此理!


市民:
   您好!您于6月12日关于江河中央洋房小区违规改扩建问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街道办事处和城管中队非常重视。6月14日下午,街道分管城管工作的领导率领城管执法队员专程赶到中央洋房小区调研,并会同开发商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对小区的违章改扩建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察看。经查,中央洋房小区内目前确实7处改建、扩建和违章搭建情况,具体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一楼的占绿扩建;二是中间楼层的封闭阳台和搭建隔板;三是楼顶的违章搭建。   
   黎托街道之前于2017年4月19日、5月4日,分别组织了两次对中央洋房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行动,累计拆除违建17处。违建势头得到了遏制,但近期个别业主以为整治行动已经结束,又铤而走险进行违建施工。
   执法人员分别约谈了7户违建业主,告知其违建的违法性质和产生的后果,施工现场已全部停工,近期将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拆除。
   鉴于此,街道会同城管执法、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一道,明确了以下处理意见:
   1、由物业公司对小区的违章问题全面摸底造册,上报至街道,作为处理台账。对涉及其它职能部门如住建局等管理权限的,由物业公司及时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街道全力配合。
   2、街道城管执法牵头,联合住建局、城管警察、开发商、物业公司,分步骤对上述三种形式的违建情况进行处置。尤其是对一楼的占绿扩建和楼顶的搭建阳光房问题,街道将逐户下达责改书,要求当事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未自拆的,街道将组织力量予以依法拆除,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3、街道明确,物业公司为小区内控违的第一责任体,对装修入住的业主,物业公司必须先期进行宣传教育,对占用公共区域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必须及时制止,如处置不到位,必须及时向街道城管反映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另在投诉人向各职能部门投诉之前,黎托街道携城管中队已经多次组织对中央洋房违建的拆除工作,违建拆除工作现在依然在进行中,并未停止。希望通过相关方的共同努力,彻底解决中央洋房的违建问题。
后附第三批违建整治摸底清单。
                           
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0日
中央洋房第三批违建整治摸底清单
序号 房号 业主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a5-30* 刘** 187****1357 已停工
2 a5-30* 杜* 138****9818 已停工
3 a5-10* 杜  * 138****9818 自  拆
4 b9-30* 黄  * 150****4789 已停工
5 b9-30* 李** 158****8559 已停工
6 b6-30* 刘** 138****4788 已停工
7 b4-10* 张** 138****9888 已停工

黎托街道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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