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枫木桥乡洞庭桥村六组公民唐兰清,于2015年12月6日早上7点45分在洞庭桥街上好日子超市购物时,因选购其它商品,钱包暂放食用油柜台上,不料钱包被卢秀英乘机盗走(有监控视频为证),钱包内含约现金6500元,数张银行卡等。我于2015年12月6日晚上8点10左右向枫木桥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出警,找到盗窃人卢秀英后,卢秀英称拿到钱包后又遗失了!派出所要求我们就此了事,拒不立案,后多次与派出所沟通无果,遂向贵处投诉,请求贵处依法监督派出所的违法渎职行为。
唐兰清网民,你好,你所反映的事项不构成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依法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宁乡公安局 2015-12-08 13:25
